反媒體壟斷的好球帶:系統跟頻道就是要分 - MOD

By Robert
at 2016-04-18T17:31
at 2016-04-18T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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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Baseball 看板 #1N5AOESm ]
作者: johnny147258 (Johnny Hsu) 看板: Baseball
標題: [專欄]反媒體壟斷的好球帶:系統跟頻道就是要分
時間: Mon Apr 18 17:16:59 2016
我老師剛剛上線的新文章~~~
主要從電視頻道的政經結構來談運動轉播,值得一看!
----
劉昌德/政大新聞系教授
王建民沈浮美國職棒(MLB)的小聯盟多年後,再度站上大聯盟投手丘,以「不死鳥傳奇
」振奮了台灣社會。而他老東家「邪惡帝國」今年開季的電視轉播紛爭,則帶給我們關於
「反媒體壟斷法」的更大啟示:為了維護觀眾權益與產業公平競爭,有線系統業者就不能
擁有頻道。
轉播紐約洋基隊(NY Yankees)賽事的YES頻道,今年因為與有線電視系統Comcast沒喬攏
,使得一些東岸球迷錯失了Yankees開幕戰與季初球賽轉播。球迷訂戶怨聲載道,驚動地
方政府介入喊話要求系統與頻道兩造加緊協商。YES抬出A-Rod等球星在各媒體上大打廣告
,呼籲球迷改訂其他合作的有線系統,因為沒辦法看到轉播的球迷們,「錯過的不僅是球
賽,更是歷史」。
不過Comcast指出,YES授權費高達每戶平均5美元,在所有「地區運動頻道」中最為昂貴
。系統商認為這麼高的價格是把別人當「冤大頭」,因為高達九成的Comcast用戶,在球
季內收看YES的轉播場次竟不到四分之一。既然收視率不佳,所以今年判YES出局,剛好而
已。
乍看之下,這是系統與頻道買賣雙方價錢喬不攏的問題罷了。但YES反駁說,案情並不單
純。YES聲稱每戶5美元的要價是「所有系統商的平均價格」,可是Comcast實際上付的錢
沒這麼多;而且,Comcast付給本身旗下地區運動頻道的授權費更高,即使那些頻道的收
視率都沒有YES好。因此YES指責,被Comcast下架,其實是系統商「自肥」其集團頻道的
一種不公平競爭行為。
媒體也刊出「據傳」的業界流言:來自費城的Comcast過去幾年意欲購併紐約市有線龍頭
的Time Warner系統,為了討好審查的主管機關而特意「不惹麻煩」,所以一直付出「高
價」授權費給YES。今年決裂的主因則是這項併購案破局,Comcast也就沒有道理要繼續付
款「綁樁」。
有線電視系統商「挾持」運動轉播,進行商場「錢鬥」而損害球迷權益,並不只發生在紐
約。大多數洛杉磯道奇隊(LA Dodgers)的在地球迷,更是受困於系統商之間的纏鬥,超
過兩年球季都無法看到球賽轉播,也已經錯過了今年Dodgers開幕戰15比0的大捷。
在LA地區普及率僅約30%的Time Warner有線系統為了擴張市場,與Dodgers共同擁有持轉
播權的SportsNet LA頻道,並於2014年以天價簽下長達25年的合約。Time Warner開出每
戶約4美元的授權費,但其他系統商不買帳,SportsNet LA也就從多數LA地區觀眾的電視
「下架」。即使當地多位眾議員聯名要求主管機關FCC介入協調,「擁兵(頻道)自重」
的系統諸侯,至今還是廝殺到日月無光、轉播無著。
今年MLB開季前,Dodgers的球迷曾經看到一點曙光。Time Warner宣稱誠意協調,端出降
價三成等各種「有感」方案;奈何多數LA地區的大型系統業者,仍然無法接受,讓球迷們
搥胸頓足。不過Time Warner也並非突然佛心來著。今年該系統轉售給另一家業者
Charter Communications的合併案來到最後關頭,正需要FCC與加州主管機關的核准。轉
播頻道授權費的降價動作,估計跟維護觀眾權益的關係不大,而跟想通過合併以獲得巨大
利益更為有關。
球賽轉播從我們家有線電視上「下架」消失,真的只是轉播權利金過高、市場供需法則下
「公平競爭」的結果嗎?從美國東西兩岸大城市近年的MLB轉播爭議中可以發現,當賽事
轉播這種「殺手級內容」,成為系統商用來擴張佔有率及購併壟斷的重要「兵器」時,集
團旗下運動頻道的上下架,就一定會受到各種商場考量的扭曲,而當中第一個「被下架」
的就是觀眾權益。
紐約與洛杉磯棒球迷心中的痛,台灣球迷應可感同身受。2014年中華職棒賽事改由博斯轉
播,卻無法在有線系統上架,導致上半球季許多球迷看不到轉播。即便當年創「天價」的
權利金是肇因之一,但業內許多人也瞭解,寡佔市場的大型有線系統集團,同時擁有許多
頻道並掌握頻道代理商的一條鞭式「垂直壟斷」,也是這一惡果的重要結構背景。
反對黨時代力量與執政的民進黨,近期陸續推出「反媒體壟斷法」草案。這一部重要的媒
體改革法案,當然需要許多眉眉角角的細緻條文;不過從美國與台灣的職棒轉播爭議可以
知道,在有線系統寡佔的產業結構下,禁止或縮限系統與頻道(包括代理商)的垂直整合
,將是反壟斷的最核心規範。因為在垂直壟斷的電視產業中,即使有公平交易法規的「行
為」規範,往往還是難以維持頻道「公平上下架」的自由競爭;所以從源頭的「結構」規
範,清楚切割與禁止垂直壟斷,才是正辦。
如同許多棒球迷所熟知,面對刁鑽的打者(業者),投手(法案)搶好球數的第一球至關
緊要;而反媒體壟斷第一顆塞進好球帶的快速直球,就是「切割系統與頻道」!
原始完整圖文連結:http://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8468/1637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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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hnny147258 (Johnny Hsu) 看板: Baseball
標題: [專欄]反媒體壟斷的好球帶:系統跟頻道就是要分
時間: Mon Apr 18 17:16:59 2016
我老師剛剛上線的新文章~~~
主要從電視頻道的政經結構來談運動轉播,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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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昌德/政大新聞系教授
王建民沈浮美國職棒(MLB)的小聯盟多年後,再度站上大聯盟投手丘,以「不死鳥傳奇
」振奮了台灣社會。而他老東家「邪惡帝國」今年開季的電視轉播紛爭,則帶給我們關於
「反媒體壟斷法」的更大啟示:為了維護觀眾權益與產業公平競爭,有線系統業者就不能
擁有頻道。
轉播紐約洋基隊(NY Yankees)賽事的YES頻道,今年因為與有線電視系統Comcast沒喬攏
,使得一些東岸球迷錯失了Yankees開幕戰與季初球賽轉播。球迷訂戶怨聲載道,驚動地
方政府介入喊話要求系統與頻道兩造加緊協商。YES抬出A-Rod等球星在各媒體上大打廣告
,呼籲球迷改訂其他合作的有線系統,因為沒辦法看到轉播的球迷們,「錯過的不僅是球
賽,更是歷史」。
不過Comcast指出,YES授權費高達每戶平均5美元,在所有「地區運動頻道」中最為昂貴
。系統商認為這麼高的價格是把別人當「冤大頭」,因為高達九成的Comcast用戶,在球
季內收看YES的轉播場次竟不到四分之一。既然收視率不佳,所以今年判YES出局,剛好而
已。
乍看之下,這是系統與頻道買賣雙方價錢喬不攏的問題罷了。但YES反駁說,案情並不單
純。YES聲稱每戶5美元的要價是「所有系統商的平均價格」,可是Comcast實際上付的錢
沒這麼多;而且,Comcast付給本身旗下地區運動頻道的授權費更高,即使那些頻道的收
視率都沒有YES好。因此YES指責,被Comcast下架,其實是系統商「自肥」其集團頻道的
一種不公平競爭行為。
媒體也刊出「據傳」的業界流言:來自費城的Comcast過去幾年意欲購併紐約市有線龍頭
的Time Warner系統,為了討好審查的主管機關而特意「不惹麻煩」,所以一直付出「高
價」授權費給YES。今年決裂的主因則是這項併購案破局,Comcast也就沒有道理要繼續付
款「綁樁」。
有線電視系統商「挾持」運動轉播,進行商場「錢鬥」而損害球迷權益,並不只發生在紐
約。大多數洛杉磯道奇隊(LA Dodgers)的在地球迷,更是受困於系統商之間的纏鬥,超
過兩年球季都無法看到球賽轉播,也已經錯過了今年Dodgers開幕戰15比0的大捷。
在LA地區普及率僅約30%的Time Warner有線系統為了擴張市場,與Dodgers共同擁有持轉
播權的SportsNet LA頻道,並於2014年以天價簽下長達25年的合約。Time Warner開出每
戶約4美元的授權費,但其他系統商不買帳,SportsNet LA也就從多數LA地區觀眾的電視
「下架」。即使當地多位眾議員聯名要求主管機關FCC介入協調,「擁兵(頻道)自重」
的系統諸侯,至今還是廝殺到日月無光、轉播無著。
今年MLB開季前,Dodgers的球迷曾經看到一點曙光。Time Warner宣稱誠意協調,端出降
價三成等各種「有感」方案;奈何多數LA地區的大型系統業者,仍然無法接受,讓球迷們
搥胸頓足。不過Time Warner也並非突然佛心來著。今年該系統轉售給另一家業者
Charter Communications的合併案來到最後關頭,正需要FCC與加州主管機關的核准。轉
播頻道授權費的降價動作,估計跟維護觀眾權益的關係不大,而跟想通過合併以獲得巨大
利益更為有關。
球賽轉播從我們家有線電視上「下架」消失,真的只是轉播權利金過高、市場供需法則下
「公平競爭」的結果嗎?從美國東西兩岸大城市近年的MLB轉播爭議中可以發現,當賽事
轉播這種「殺手級內容」,成為系統商用來擴張佔有率及購併壟斷的重要「兵器」時,集
團旗下運動頻道的上下架,就一定會受到各種商場考量的扭曲,而當中第一個「被下架」
的就是觀眾權益。
紐約與洛杉磯棒球迷心中的痛,台灣球迷應可感同身受。2014年中華職棒賽事改由博斯轉
播,卻無法在有線系統上架,導致上半球季許多球迷看不到轉播。即便當年創「天價」的
權利金是肇因之一,但業內許多人也瞭解,寡佔市場的大型有線系統集團,同時擁有許多
頻道並掌握頻道代理商的一條鞭式「垂直壟斷」,也是這一惡果的重要結構背景。
反對黨時代力量與執政的民進黨,近期陸續推出「反媒體壟斷法」草案。這一部重要的媒
體改革法案,當然需要許多眉眉角角的細緻條文;不過從美國與台灣的職棒轉播爭議可以
知道,在有線系統寡佔的產業結構下,禁止或縮限系統與頻道(包括代理商)的垂直整合
,將是反壟斷的最核心規範。因為在垂直壟斷的電視產業中,即使有公平交易法規的「行
為」規範,往往還是難以維持頻道「公平上下架」的自由競爭;所以從源頭的「結構」規
範,清楚切割與禁止垂直壟斷,才是正辦。
如同許多棒球迷所熟知,面對刁鑽的打者(業者),投手(法案)搶好球數的第一球至關
緊要;而反媒體壟斷第一顆塞進好球帶的快速直球,就是「切割系統與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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