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電視倫理委員會第二次會議 - 壹電視
By Emily
at 2013-09-04T15:03
at 2013-09-04T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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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13年09月03日
時間: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中午十二時三十分
地點:壹電視大樓五樓會議室
與會人士:
王榮璋 (委員,台灣社會心理復建協會理事長)
紀惠容 (委員,勵馨基金會執行長,請假)
管中祥 (委員,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
劉靜怡 (委員,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暨新聞研究所合聘教授)
余朝為 (委員,壹電視新聞台總編輯)
王希文 (壹電視新聞台副總編輯)
張春華 (壹電視新聞台編審)
王榮璋:我們上次會議有兩個議案要在新聞部進一步提供資料後今天討論。先談「白狼案
」。
張春華:上次會議要求進一步提供白狼新聞播出時間比率,我們找出了白狼回來當天新聞
最熱時候的播出時間,內部也做了一些討論,說明與結論都在給大家的資料中(附件一)
。
劉靜怡:播出有超過百分之三十的情形。
管中祥:這只是新聞的部份,如果加上節目可能比率更高。
王希文:這是白狼回來當天的新聞,節目不是在當天。
劉靜怡:我那時不在台灣,不曉得其他電視台是不是也是這樣?
管中祥:差不多,不一定到三成,但其實也是蠻多的。我覺得觀眾會關切的是兩個:一是
他的通緝犯身份,二是他的政治立場。我覺得政治立場促統什麼的就不必去管了,本來就
有不同的政治立場;但是他的身份會不會有法律或其他的問題?
余朝為:當天是假日而白狼算是響叮噹的人物,他返台歸案是重大的社會事件,我們確實
當重大議題去操作。以無罪推定來說,他是有言論的空間;他是未到案但與他相關的人都
判無罪,將來在審判過程中還是會做追蹤報導。
劉靜怡:這是個強勢的犯罪嫌疑人,這個國家重大刑案嫌疑人很多,但都不會有他這樣待
遇。
管中祥:基本上我自己在看的過程,再回過來看這些標題本身,我覺得沒有這麼大的問題
;只是有兩個要注意的,一是他的身份;二是需不需要這麼高規格的比例?包括我們自己
內部檢討也提到,它可能排擠掉其他的新聞。
王榮璋:所以大家認為在比例上確實偏高?
管中祥:可是我覺得這很難判斷,不是像「我是歌手」這麼誇張,以致其他新聞都忽略。
劉靜怡:這很難判斷,因為新聞是流動的,有時候大家在第一線上都很high,做莫名的競
賽。
王榮璋:所以在這份處理檢討上才說明「有偏高之虞」,如果大家同意,這是不是代表我
們倫理委員會的立場,就以這份檢討來回應申訴?
(大家同意)
王榮璋:現在討論下一案「日本妹大腿廣告」。
管中祥:這則新聞我是以前就在網路上看到過了,但編輯人員未必會看到。網路新聞不是
不能做,有些東西是值得做的,我是覺得有沒有必要去製訂一個網路新聞的使用規則?
張春華;我們是有「壹電視線上新聞製播規範」。
劉靜怡:現在最大的問題是有時候記者直接就在線上抓一些傳言、影片當新聞,但那些到
底是不是新聞都可以畫問號。我印象很深刻的是去年有一台在播兩個嬰兒在冰箱前面嘰哩
呱啦的講話,我當下心想這不是半年前好幾台就播過了嗎?就是到youtube 去找一個高點
閱率的,這顯然不是新聞學說的採訪,像這樣的事到底內部要不要規範?線上那些影片大
部份是無法求證的,你怎麼知道那兩個小孩是在什麼情況下在那裡嘰嘰呱呱?而且我看那
則新聞是已被播過三遍,那頂多只能被叫網路趣聞,為什麼一個網路趣聞可以一連三次造
成風潮?
王榮璋:要釐清這問題有兩個層面,一是已經在其他頻道播過了我們再拿來播,二是從網
路上截取下來資訊的處理。但別台做過的新聞我們還可不可以再做,這是我們倫理委員會
或是編採部門應該考量的?
劉靜怡:我不覺得別人做過的新聞我們不能再做,任可媒體都有可能漏新聞,別人的獨家
我們去跟,當然不是問題,至於有沒有價值,那是另外一個層次的問題。
王榮璋:別人做過的我們再做不牽涉到是非對錯,問題在網路上的訊息與內容是不是適合
直接取來用?需不需要規範?
余朝為:在網路這麼發達下,網路新聞是一個必然的趨勢,我們會把網路做為重要的訊息
來源,至於如何取捨,主要還是依照新聞準則與專業判斷。什麼樣的網路訊息適合當新聞
,我們會在編採會議上做取捨;至於網路新聞的求證問題,有些確實是比較困難,但還是
會在我們新聞專業的準則之下去做求證工作,查證還是新聞工作最基本而必須的動作。
劉靜怡:我看「壹電視線上新聞規範」是寫得蠻詳細的,只是不知道在第一線上操做時能
不能做到。
管中祥:是很詳細,不需要另外再訂規範了。建議可以將「壹電視線上新聞規範」也放在
網路上。
張春華:沒問題,我們可以貼在倫理委員會的網頁上。
王榮璋:所以可以在這則新聞的檢討說明(附件二)最後改為「以後應更謹慎並依『壹電
視線上新聞規範』究查網路新聞事件張貼時間」。並將線上新聞規範張貼在倫理委員會的
網頁上。
王榮璋:我們現在開始討論申訴案。第一案是「金鑽夜市PK凱旋夜市」。
張春華:我們和這名申訴人聯絡過,他的申訴重點有兩個,一是他對夜市新聞很不以為然
,那幾天剛好有一些夜市新聞,他覺得那蠻無聊的;另外就是他認為電視左邊的跑馬燈很
影響畫面品質,他覺得沒有必要。
余朝為:就夜市新聞來說,它是一種台灣文化,凱旋夜市開幕號稱佔地八千坪,是台灣最
大夜市,而陸客這一塊也是很大的商機,我想這個申訴案第一個問題是個人的喜好問題。
至於跑馬,其實電視的跑馬對鏡面上的資訊是很重要的,尤其在發生重大事件的時候,像
昨天的颱風,像地震,跑馬對觀眾來說都是最重要的資訊來源。
劉靜怡:我不認為夜市是不能報導,問題在有沒有置入性行銷,剛剛是看不太出來。像宜
蘭冬山也有臨時夜市,這種流動夜市對新聞從業人員來說可能就比較沒有新聞價值,而這
高雄的夜市有新聞價值,剛剛總編的講法並不是說不通。我覺得申訴人真關切的是新聞品
質問題,我真的很難比較,因為看得不夠多。至於跑馬,以前都沒有嗎?
管中祥:應該是沒有吧。
劉靜怡:我感覺壹電視早期畫面是比較乾淨。申訴人提到「超大超黃」的跑馬是什麼意思
?
王希文:是指左邊直行的黃色字體跑馬。針對跑馬NCC是有規定的,我們也都依照規定去
做,都是重大新聞才有跑馬。
管中祥:申訴人應該不是對跑馬的內容有意見,而是對跑馬這種做法認為是干擾。特別是
HD畫面這麼漂亮,還來干擾。
余朝為:其實我們跑馬的比例與字體相對於其他媒體,算是小的。壹電視的鏡面算是乾淨
的。
劉靜怡:比起其他台來得乾淨。
管中祥:我自己是不理解,為什麼下面那一行還不夠?和上面的資訊有什麼不一樣?
王希文:下面一行是任何資訊都可以,但左邊跑馬NCC有嚴格規定,重大事件與服務性資
訊或財經、體育、文創等。我們是跑氣象比較多。
王榮璋:所以我們應如何回應申訴人?
張春華:我們和申訴人已做說明,夜市新聞是個人喜好,雖然申訴人不喜歡夜市新聞,但
是喜歡的觀眾也不少;至於跑馬,我們都依照NCC規定,如果仍覺得干擾,我們會反應意
見,再做內部檢討。
王榮璋:大家同意這樣的回應嗎?跑馬的NCC規定(附件三)也在可以在網路上貼出來,
讓申訴人了解。
(大家同意)
王榮璋:討論申訴第二案「高捷阿飄車」。
張春華:這位申訴人對這則新聞主要的意見有兩點,第一是他不覺得高捷運量低,不需要
在報導中特別提到;第二他懷疑這是廠商的促銷活動,因為那個「鬼」手上拿了一包乖乖
。
王榮璋:可是很多人在電腦上放乖乖,像系統工程師也是常放乖乖。
劉靜怡:七月拜拜,拜乖乖,本來就是這樣啊,我們家也是這樣。高捷的營運不好是從一
開始要蓋高捷高雄市政府就知道的事,因為規畫的路線不 make sense,再加上高雄人的
習慣都是原因。
張春華:我們和申訴人解釋,說明高捷運量確實不佳,這也是其推廣的活動,其實他能理
解。
王榮璋:那是不是就這樣處理?
(大家同意)
王榮璋:現在第三案「狂犬病報導、米格魯實驗」。這兩個意見都有很多來函,感覺不只
是給我們,而是給所有的電視台,也不是針對我們哪一則新聞的意見,而是普遍的希望在
做狂犬病新聞時更有自律。
余朝為:從隱匿疫情的議題開始,接著是鼬獾出現連續死亡,狂犬病消失五十二年又出現
,文獻紀錄上顯示是超恐怖的,台大教授也把菲律賓的紀錄片完整放在網路上。狂犬病疫
情再起在台灣確實是重大的議題,基本上我們是在疫情的發展與防疫上去著墨,至於有關
狗的實驗報導也是因為後來專家考慮是不是要拿狗來做實體試驗,在報導上也是以專家的
看法為主。媒體在報導疫情其實非常謹慎,主管單位的規範也很嚴格,所以這一塊都是超
高標準在處理。
管中祥:基本上這些申訴的目的是希望媒體在報導狂犬病時要謹慎小心,不要聳動或是以
訛傳訛。
劉靜怡:不是針對某則新聞,而是在提醒,所以我們也只能以「以後會小心」回應。
王榮璋:第四案「李珍妮的新聞價值」。
余朝為:我先說明一下為什麼我們要做這則新聞,這個新聞的起點是當事人都是名人,第
二是在司法上已經有提告的動作,一開始是蠻有戲劇張力的。後來開始走調了,李珍妮也
開始亂爆料。我們早在NCC打算關切的前兩天,我就要採訪中心與編輯台不要再做李珍妮
的新聞,是所有媒體中最先感到這則新聞已走樣,還攸關到兒少法問題,不宜再做的。
王榮璋:申訴人不是針對我們的哪一則新聞,而是覺得為什麼一直要報這類的新聞。
管中祥:這則新聞不報會怎樣?對蘋果或壹週刊這也許是一則新聞,但對壹電視來說這是
不是一則新聞,是我們的價值立場與定位問題。如果我們不覺得它是新聞,或用我們的價
值這不是我們要的新聞,我們根本就可以不去播報。我覺得這幾則申訴案,特別是第一案
與第四案,他們都是覺得壹電視的新聞開始走向瑣碎化,像夜市的新聞有什麼好報導的?
李珍妮有什麼好報導的?當然我們可以有一套說詞說它值得報導,像我們可以說白狼很重
要所以我們用百分之三十的時間報導,但那個詞對壹電視來說到底是什麼?這就涉及到第
五案「壹電視變了嗎」。我不覺得他們是很在意夜市什麼的,你可以看到他們在陳述問題
的背後都會說「我覺得壹電視如何…怎麼會這樣…」,我覺得這是一個訊息,值得注意。
劉靜怡:顯然這幾個申訴人是壹電視長期的觀眾,他們的觀察可能比我都要準一點,因為
他們的對照組比較多,他們的說法不一定百分之百正確,但就像中祥說的,是一種訊息,
就看新的經營團隊認為我們應該讓這些長期的觀眾覺得這個新聞台值得繼續支持下去,或
是用其他新聞操作手法去和其他新聞台競爭。
管中祥:也就是說,我們的市場在哪裡?這些原來的市場還要不要?
劉靜怡:我知道有些人是因為討厭其他新聞台,所以看壹電視新聞台。不能否認這些人還
蠻多的。
管中祥:我讀到這些申訴背後的訊息可能不是瑣碎的問題,而是整體的大結論,所以我才
會提是不是要討論這個議題。這是一個做生意上的思考,到底我們要賺誰的錢,要做多長
的生意,這不是道德的問題而是純粹商業的問題。
王希文:我可以代表編輯台表示一些意見。我們該多播哪些新聞或把哪些新聞當頭條,其
實有時候真的很難拿捏取捨,李珍妮的新聞確實是有收視率的,但我們內部也有自省與自
律,在衛星公會的自律委員會發動要求所有電視台都不要再做李珍妮新聞的前兩天,也是
在這兩則申訴案的前兩天,我們就已經決定不要再做了,雖然它真的很有收視率。就像管
老師剛剛說的,我們有現實的考量,但當它已經走樣了,自律機制還是會拉回來,但如果
都不做,這對任何商業電視台來說都是很難的。
劉靜怡:如果不是做頭條呢?
王希文:這些都可以討論。
劉靜怡:其實我也是一邊看一邊罵,收視率大概就是由我們這些人來的。
管中祥:我也不是說這種新聞不能報導,但怎麼報導對電視台來說就會出現不同的意義,
例如也許有收視率但以前這些觀眾就會流失了。這就要去選擇,我們要去跟別的電視台搶
一樣的人,或是抓住原來的人並擴大不同的觀眾,讓原來沒有機會看壹電視的人現在有機
會在四十五台看到。這是一種市場的拉扯,就像TVBS 七點新聞要做國際新聞,那也是需
要時間,不是一兩天或一兩個月可以看到成績,那甚至要一兩年時間。這是電視台自己的
一個選擇,怎麼去定位自己要播什麼,但觀眾是會流動的,同一個時段看電視新聞,收視
率加起來也不會超過五或十,還有更多的人是不看電視新聞的,我們要不要把這些人當成
市場?這是可以去思考的問題。另外,就像剛剛靜怡提到的是不是要放頭條?還是有別的
地方可以放?李珍妮有沒有其他角度可以談?這都是可以討論的。
余朝為:看到管老師提的第五案「壹電視變了嗎」,心裡是有些沈重。我可以跟管老師報
告,壹電視確實變了,但是希望愈變愈好。理想面與市場面我們都要去考量,現在壹電視
四十五台與年代五十台兩台的區隔問題,這有市場的考量也有NCC的規範。現在比較清楚
的是壹電視的走向比較會是議題性的操作,也就是每天去思考當天重要的議題,不要新聞
太過零散。以今天為例,重點議題如柯文哲、大埔案,這類的公共議題我們是絕對不會放
手;另外今天重點還有颱風、3 C科技的臉書PK Line的議題,我們會改變單一新聞零散的
呈現方式;壹電視的新聞以後會走向娛樂、流行、科技與國際,我們鎖定的目標是比較年
輕的族群,比較未來性的。例如我們可能在近期開一個像 news on line的節目,上次白
衫軍給我們很大的啟發,這些公民在沒有組織的情況下,展現了這樣強的力量,是很驚人
的。我們希望從這樣的節目定位我們,也可以讓我們與這些年輕族群、臉書、PTT等做一
些連結,從臉書、PTT可以直接連結到我們的鏡面。以前我們常談到電視如何與觀眾互動
,現在我們覺得這一塊是可以把它做起來的。
王榮璋:也許第五案「壹電視變了嗎」可以改成「壹電視走向的選擇」。
管中祥:沒有成案也沒關係,我只是希望正視那些申訴不是純粹的申訴,而是剛剛提到的
背後那些問題。
王榮璋:我也同意管老師提到的看法,那些過去看壹電視的人確實有這樣的意見,但我們
不能做決定要求一定要如何,只能請經營管理階層參考這樣的意見。
管中祥:過去壹電視很少有被申訴,現在被申訴的開始出現了,這不一定是團隊如何,而
是面對的市場對象是不一樣的,會受到市場的影響;第二是這些申訴案提出的都不是什麼
大錯,其他新聞台都不一定會去申訴的,對壹電視的期待或標準是比較高的。我甚至建議
是不是壹電視去委託做研究,看看換了經營團隊前後新聞類型、比例的改變,沒有電視台
會去這樣做,而且成本可能不低。
余朝為:但研究可能沒有結論,因為不管是新聞類型或比例,有些改變不容易在短期看出
來。
王榮璋:關於研究的建議就請參考,第五案要留嗎?
劉靜怡:我建議還是留下來。
王榮璋:那麼關於第五案「壹電視變了嗎」,我們是從申訴案中看到了剛剛討論的問題,
請壹電視新聞台參考。
王榮璋:現在臨時動議,剛剛會前提到倫理委員會希望能夠有工會代表來參加,是用委員
方式參與,或是列席參與?我覺得這應該是屬於重大提案,我們不方便在這裡就做決定,
應在下次會議中列入議程。如果工會代表要成為委員,我們就要在組織章程上修定,如果
是列席就不用。
劉靜怡:如果是列席是不是每次都要邀請?
管中祥:如果是委員,那是內部委員或是外部委員?這涉及到倫理委員會的組織結構。
王榮璋:這個臨時動議我們就放在下次會議討論。下次會議時間是九月二十六日。
http://pgm.nexttv.com.tw/ethics/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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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中午十二時三十分
地點:壹電視大樓五樓會議室
與會人士:
王榮璋 (委員,台灣社會心理復建協會理事長)
紀惠容 (委員,勵馨基金會執行長,請假)
管中祥 (委員,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
劉靜怡 (委員,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暨新聞研究所合聘教授)
余朝為 (委員,壹電視新聞台總編輯)
王希文 (壹電視新聞台副總編輯)
張春華 (壹電視新聞台編審)
王榮璋:我們上次會議有兩個議案要在新聞部進一步提供資料後今天討論。先談「白狼案
」。
張春華:上次會議要求進一步提供白狼新聞播出時間比率,我們找出了白狼回來當天新聞
最熱時候的播出時間,內部也做了一些討論,說明與結論都在給大家的資料中(附件一)
。
劉靜怡:播出有超過百分之三十的情形。
管中祥:這只是新聞的部份,如果加上節目可能比率更高。
王希文:這是白狼回來當天的新聞,節目不是在當天。
劉靜怡:我那時不在台灣,不曉得其他電視台是不是也是這樣?
管中祥:差不多,不一定到三成,但其實也是蠻多的。我覺得觀眾會關切的是兩個:一是
他的通緝犯身份,二是他的政治立場。我覺得政治立場促統什麼的就不必去管了,本來就
有不同的政治立場;但是他的身份會不會有法律或其他的問題?
余朝為:當天是假日而白狼算是響叮噹的人物,他返台歸案是重大的社會事件,我們確實
當重大議題去操作。以無罪推定來說,他是有言論的空間;他是未到案但與他相關的人都
判無罪,將來在審判過程中還是會做追蹤報導。
劉靜怡:這是個強勢的犯罪嫌疑人,這個國家重大刑案嫌疑人很多,但都不會有他這樣待
遇。
管中祥:基本上我自己在看的過程,再回過來看這些標題本身,我覺得沒有這麼大的問題
;只是有兩個要注意的,一是他的身份;二是需不需要這麼高規格的比例?包括我們自己
內部檢討也提到,它可能排擠掉其他的新聞。
王榮璋:所以大家認為在比例上確實偏高?
管中祥:可是我覺得這很難判斷,不是像「我是歌手」這麼誇張,以致其他新聞都忽略。
劉靜怡:這很難判斷,因為新聞是流動的,有時候大家在第一線上都很high,做莫名的競
賽。
王榮璋:所以在這份處理檢討上才說明「有偏高之虞」,如果大家同意,這是不是代表我
們倫理委員會的立場,就以這份檢討來回應申訴?
(大家同意)
王榮璋:現在討論下一案「日本妹大腿廣告」。
管中祥:這則新聞我是以前就在網路上看到過了,但編輯人員未必會看到。網路新聞不是
不能做,有些東西是值得做的,我是覺得有沒有必要去製訂一個網路新聞的使用規則?
張春華;我們是有「壹電視線上新聞製播規範」。
劉靜怡:現在最大的問題是有時候記者直接就在線上抓一些傳言、影片當新聞,但那些到
底是不是新聞都可以畫問號。我印象很深刻的是去年有一台在播兩個嬰兒在冰箱前面嘰哩
呱啦的講話,我當下心想這不是半年前好幾台就播過了嗎?就是到youtube 去找一個高點
閱率的,這顯然不是新聞學說的採訪,像這樣的事到底內部要不要規範?線上那些影片大
部份是無法求證的,你怎麼知道那兩個小孩是在什麼情況下在那裡嘰嘰呱呱?而且我看那
則新聞是已被播過三遍,那頂多只能被叫網路趣聞,為什麼一個網路趣聞可以一連三次造
成風潮?
王榮璋:要釐清這問題有兩個層面,一是已經在其他頻道播過了我們再拿來播,二是從網
路上截取下來資訊的處理。但別台做過的新聞我們還可不可以再做,這是我們倫理委員會
或是編採部門應該考量的?
劉靜怡:我不覺得別人做過的新聞我們不能再做,任可媒體都有可能漏新聞,別人的獨家
我們去跟,當然不是問題,至於有沒有價值,那是另外一個層次的問題。
王榮璋:別人做過的我們再做不牽涉到是非對錯,問題在網路上的訊息與內容是不是適合
直接取來用?需不需要規範?
余朝為:在網路這麼發達下,網路新聞是一個必然的趨勢,我們會把網路做為重要的訊息
來源,至於如何取捨,主要還是依照新聞準則與專業判斷。什麼樣的網路訊息適合當新聞
,我們會在編採會議上做取捨;至於網路新聞的求證問題,有些確實是比較困難,但還是
會在我們新聞專業的準則之下去做求證工作,查證還是新聞工作最基本而必須的動作。
劉靜怡:我看「壹電視線上新聞規範」是寫得蠻詳細的,只是不知道在第一線上操做時能
不能做到。
管中祥:是很詳細,不需要另外再訂規範了。建議可以將「壹電視線上新聞規範」也放在
網路上。
張春華:沒問題,我們可以貼在倫理委員會的網頁上。
王榮璋:所以可以在這則新聞的檢討說明(附件二)最後改為「以後應更謹慎並依『壹電
視線上新聞規範』究查網路新聞事件張貼時間」。並將線上新聞規範張貼在倫理委員會的
網頁上。
王榮璋:我們現在開始討論申訴案。第一案是「金鑽夜市PK凱旋夜市」。
張春華:我們和這名申訴人聯絡過,他的申訴重點有兩個,一是他對夜市新聞很不以為然
,那幾天剛好有一些夜市新聞,他覺得那蠻無聊的;另外就是他認為電視左邊的跑馬燈很
影響畫面品質,他覺得沒有必要。
余朝為:就夜市新聞來說,它是一種台灣文化,凱旋夜市開幕號稱佔地八千坪,是台灣最
大夜市,而陸客這一塊也是很大的商機,我想這個申訴案第一個問題是個人的喜好問題。
至於跑馬,其實電視的跑馬對鏡面上的資訊是很重要的,尤其在發生重大事件的時候,像
昨天的颱風,像地震,跑馬對觀眾來說都是最重要的資訊來源。
劉靜怡:我不認為夜市是不能報導,問題在有沒有置入性行銷,剛剛是看不太出來。像宜
蘭冬山也有臨時夜市,這種流動夜市對新聞從業人員來說可能就比較沒有新聞價值,而這
高雄的夜市有新聞價值,剛剛總編的講法並不是說不通。我覺得申訴人真關切的是新聞品
質問題,我真的很難比較,因為看得不夠多。至於跑馬,以前都沒有嗎?
管中祥:應該是沒有吧。
劉靜怡:我感覺壹電視早期畫面是比較乾淨。申訴人提到「超大超黃」的跑馬是什麼意思
?
王希文:是指左邊直行的黃色字體跑馬。針對跑馬NCC是有規定的,我們也都依照規定去
做,都是重大新聞才有跑馬。
管中祥:申訴人應該不是對跑馬的內容有意見,而是對跑馬這種做法認為是干擾。特別是
HD畫面這麼漂亮,還來干擾。
余朝為:其實我們跑馬的比例與字體相對於其他媒體,算是小的。壹電視的鏡面算是乾淨
的。
劉靜怡:比起其他台來得乾淨。
管中祥:我自己是不理解,為什麼下面那一行還不夠?和上面的資訊有什麼不一樣?
王希文:下面一行是任何資訊都可以,但左邊跑馬NCC有嚴格規定,重大事件與服務性資
訊或財經、體育、文創等。我們是跑氣象比較多。
王榮璋:所以我們應如何回應申訴人?
張春華:我們和申訴人已做說明,夜市新聞是個人喜好,雖然申訴人不喜歡夜市新聞,但
是喜歡的觀眾也不少;至於跑馬,我們都依照NCC規定,如果仍覺得干擾,我們會反應意
見,再做內部檢討。
王榮璋:大家同意這樣的回應嗎?跑馬的NCC規定(附件三)也在可以在網路上貼出來,
讓申訴人了解。
(大家同意)
王榮璋:討論申訴第二案「高捷阿飄車」。
張春華:這位申訴人對這則新聞主要的意見有兩點,第一是他不覺得高捷運量低,不需要
在報導中特別提到;第二他懷疑這是廠商的促銷活動,因為那個「鬼」手上拿了一包乖乖
。
王榮璋:可是很多人在電腦上放乖乖,像系統工程師也是常放乖乖。
劉靜怡:七月拜拜,拜乖乖,本來就是這樣啊,我們家也是這樣。高捷的營運不好是從一
開始要蓋高捷高雄市政府就知道的事,因為規畫的路線不 make sense,再加上高雄人的
習慣都是原因。
張春華:我們和申訴人解釋,說明高捷運量確實不佳,這也是其推廣的活動,其實他能理
解。
王榮璋:那是不是就這樣處理?
(大家同意)
王榮璋:現在第三案「狂犬病報導、米格魯實驗」。這兩個意見都有很多來函,感覺不只
是給我們,而是給所有的電視台,也不是針對我們哪一則新聞的意見,而是普遍的希望在
做狂犬病新聞時更有自律。
余朝為:從隱匿疫情的議題開始,接著是鼬獾出現連續死亡,狂犬病消失五十二年又出現
,文獻紀錄上顯示是超恐怖的,台大教授也把菲律賓的紀錄片完整放在網路上。狂犬病疫
情再起在台灣確實是重大的議題,基本上我們是在疫情的發展與防疫上去著墨,至於有關
狗的實驗報導也是因為後來專家考慮是不是要拿狗來做實體試驗,在報導上也是以專家的
看法為主。媒體在報導疫情其實非常謹慎,主管單位的規範也很嚴格,所以這一塊都是超
高標準在處理。
管中祥:基本上這些申訴的目的是希望媒體在報導狂犬病時要謹慎小心,不要聳動或是以
訛傳訛。
劉靜怡:不是針對某則新聞,而是在提醒,所以我們也只能以「以後會小心」回應。
王榮璋:第四案「李珍妮的新聞價值」。
余朝為:我先說明一下為什麼我們要做這則新聞,這個新聞的起點是當事人都是名人,第
二是在司法上已經有提告的動作,一開始是蠻有戲劇張力的。後來開始走調了,李珍妮也
開始亂爆料。我們早在NCC打算關切的前兩天,我就要採訪中心與編輯台不要再做李珍妮
的新聞,是所有媒體中最先感到這則新聞已走樣,還攸關到兒少法問題,不宜再做的。
王榮璋:申訴人不是針對我們的哪一則新聞,而是覺得為什麼一直要報這類的新聞。
管中祥:這則新聞不報會怎樣?對蘋果或壹週刊這也許是一則新聞,但對壹電視來說這是
不是一則新聞,是我們的價值立場與定位問題。如果我們不覺得它是新聞,或用我們的價
值這不是我們要的新聞,我們根本就可以不去播報。我覺得這幾則申訴案,特別是第一案
與第四案,他們都是覺得壹電視的新聞開始走向瑣碎化,像夜市的新聞有什麼好報導的?
李珍妮有什麼好報導的?當然我們可以有一套說詞說它值得報導,像我們可以說白狼很重
要所以我們用百分之三十的時間報導,但那個詞對壹電視來說到底是什麼?這就涉及到第
五案「壹電視變了嗎」。我不覺得他們是很在意夜市什麼的,你可以看到他們在陳述問題
的背後都會說「我覺得壹電視如何…怎麼會這樣…」,我覺得這是一個訊息,值得注意。
劉靜怡:顯然這幾個申訴人是壹電視長期的觀眾,他們的觀察可能比我都要準一點,因為
他們的對照組比較多,他們的說法不一定百分之百正確,但就像中祥說的,是一種訊息,
就看新的經營團隊認為我們應該讓這些長期的觀眾覺得這個新聞台值得繼續支持下去,或
是用其他新聞操作手法去和其他新聞台競爭。
管中祥:也就是說,我們的市場在哪裡?這些原來的市場還要不要?
劉靜怡:我知道有些人是因為討厭其他新聞台,所以看壹電視新聞台。不能否認這些人還
蠻多的。
管中祥:我讀到這些申訴背後的訊息可能不是瑣碎的問題,而是整體的大結論,所以我才
會提是不是要討論這個議題。這是一個做生意上的思考,到底我們要賺誰的錢,要做多長
的生意,這不是道德的問題而是純粹商業的問題。
王希文:我可以代表編輯台表示一些意見。我們該多播哪些新聞或把哪些新聞當頭條,其
實有時候真的很難拿捏取捨,李珍妮的新聞確實是有收視率的,但我們內部也有自省與自
律,在衛星公會的自律委員會發動要求所有電視台都不要再做李珍妮新聞的前兩天,也是
在這兩則申訴案的前兩天,我們就已經決定不要再做了,雖然它真的很有收視率。就像管
老師剛剛說的,我們有現實的考量,但當它已經走樣了,自律機制還是會拉回來,但如果
都不做,這對任何商業電視台來說都是很難的。
劉靜怡:如果不是做頭條呢?
王希文:這些都可以討論。
劉靜怡:其實我也是一邊看一邊罵,收視率大概就是由我們這些人來的。
管中祥:我也不是說這種新聞不能報導,但怎麼報導對電視台來說就會出現不同的意義,
例如也許有收視率但以前這些觀眾就會流失了。這就要去選擇,我們要去跟別的電視台搶
一樣的人,或是抓住原來的人並擴大不同的觀眾,讓原來沒有機會看壹電視的人現在有機
會在四十五台看到。這是一種市場的拉扯,就像TVBS 七點新聞要做國際新聞,那也是需
要時間,不是一兩天或一兩個月可以看到成績,那甚至要一兩年時間。這是電視台自己的
一個選擇,怎麼去定位自己要播什麼,但觀眾是會流動的,同一個時段看電視新聞,收視
率加起來也不會超過五或十,還有更多的人是不看電視新聞的,我們要不要把這些人當成
市場?這是可以去思考的問題。另外,就像剛剛靜怡提到的是不是要放頭條?還是有別的
地方可以放?李珍妮有沒有其他角度可以談?這都是可以討論的。
余朝為:看到管老師提的第五案「壹電視變了嗎」,心裡是有些沈重。我可以跟管老師報
告,壹電視確實變了,但是希望愈變愈好。理想面與市場面我們都要去考量,現在壹電視
四十五台與年代五十台兩台的區隔問題,這有市場的考量也有NCC的規範。現在比較清楚
的是壹電視的走向比較會是議題性的操作,也就是每天去思考當天重要的議題,不要新聞
太過零散。以今天為例,重點議題如柯文哲、大埔案,這類的公共議題我們是絕對不會放
手;另外今天重點還有颱風、3 C科技的臉書PK Line的議題,我們會改變單一新聞零散的
呈現方式;壹電視的新聞以後會走向娛樂、流行、科技與國際,我們鎖定的目標是比較年
輕的族群,比較未來性的。例如我們可能在近期開一個像 news on line的節目,上次白
衫軍給我們很大的啟發,這些公民在沒有組織的情況下,展現了這樣強的力量,是很驚人
的。我們希望從這樣的節目定位我們,也可以讓我們與這些年輕族群、臉書、PTT等做一
些連結,從臉書、PTT可以直接連結到我們的鏡面。以前我們常談到電視如何與觀眾互動
,現在我們覺得這一塊是可以把它做起來的。
王榮璋:也許第五案「壹電視變了嗎」可以改成「壹電視走向的選擇」。
管中祥:沒有成案也沒關係,我只是希望正視那些申訴不是純粹的申訴,而是剛剛提到的
背後那些問題。
王榮璋:我也同意管老師提到的看法,那些過去看壹電視的人確實有這樣的意見,但我們
不能做決定要求一定要如何,只能請經營管理階層參考這樣的意見。
管中祥:過去壹電視很少有被申訴,現在被申訴的開始出現了,這不一定是團隊如何,而
是面對的市場對象是不一樣的,會受到市場的影響;第二是這些申訴案提出的都不是什麼
大錯,其他新聞台都不一定會去申訴的,對壹電視的期待或標準是比較高的。我甚至建議
是不是壹電視去委託做研究,看看換了經營團隊前後新聞類型、比例的改變,沒有電視台
會去這樣做,而且成本可能不低。
余朝為:但研究可能沒有結論,因為不管是新聞類型或比例,有些改變不容易在短期看出
來。
王榮璋:關於研究的建議就請參考,第五案要留嗎?
劉靜怡:我建議還是留下來。
王榮璋:那麼關於第五案「壹電視變了嗎」,我們是從申訴案中看到了剛剛討論的問題,
請壹電視新聞台參考。
王榮璋:現在臨時動議,剛剛會前提到倫理委員會希望能夠有工會代表來參加,是用委員
方式參與,或是列席參與?我覺得這應該是屬於重大提案,我們不方便在這裡就做決定,
應在下次會議中列入議程。如果工會代表要成為委員,我們就要在組織章程上修定,如果
是列席就不用。
劉靜怡:如果是列席是不是每次都要邀請?
管中祥:如果是委員,那是內部委員或是外部委員?這涉及到倫理委員會的組織結構。
王榮璋:這個臨時動議我們就放在下次會議討論。下次會議時間是九月二十六日。
http://pgm.nexttv.com.tw/ethics/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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