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電視倫理委員會第十次會議 - 壹電視
By Hamiltion
at 2014-06-13T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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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14年06月09日
時間: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中午十二時三十分
地點:壹電視大樓4 樓會議室
與會人士:
王榮璋 (主任委員,台灣社會心理復建協會理事長)
紀惠容 (委員,勵馨基金會執行長)
施逸翔 (委員,台灣人權促進會專員)
管中祥 (委員,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請假)
劉靜怡 (委員,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暨新聞所合聘教授)
余朝為 (委員,壹電視新聞台總編輯)
宋東彬 (委員,壹電視新聞台採訪部門主管)
王希文 (壹電視新聞台副總編輯)
林凱德 (壹傳媒電視廣播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代表)
張春華 (壹電視新聞台編審)
會議紀錄
王榮璋:是不是先談上次會議事項與這次議程安排?
張春華:有兩件事要向大家報告。第一件是在四個月前第六次會議時曾討論NCC希望我們
能夠在倫理委員會運作上加入員工的教育訓練審議與建議權,還有如果員工不服倫理委員
會審議懲處結果得再申請覆議的機制;我們最近收到了NCC的評鑑合格函,並沒有再提教
育訓練的審議與建議權,但在總評意見上仍提到「倫理委員會的運作機制宜納入:主管或
員工對倫理委員會之懲處建議得提出申復,委員會並應考量是否修正」。我並沒有將這個
議題納入議程,因為在第六次會議的時候我們就討論過,並且有結論:倫理委員會不會對
員工懲處提出建議。所以這個議題是不存在的,也不會有需要申復的情形。
另外,也是在第六次會議時我們討論了一年多前的「低分教師案」,現在這位老師正式控
告了壹電視和另外一名學生,這個案子就進入司法程序了。
王榮璋:剛剛編審說的我們要再確認一下。就是NCC希望倫理委員會對員工懲處要有機制
設計,我們在四個月以前有談過這個案子,現在再確定:倫理委員會不會對某一個員工做
出什麼樣的懲處決定,我們只會對事件的部份做出建議與看法,至於要做出什麼樣的懲處
,那是電視台這邊的權責,所以自然沒有申復的事情;包括歸因部份,某個程度我們也不
會去歸因於個人或歸因於主管,我們會對事件做出結果性的看法,至於懲處或獎勵,那應
該都是電視台的權責。
劉靜怡:有關申復的部份,在公司人事法規應該都有一些相關的規定?
張春華:內部人事法規都有相關規定。
劉靜怡:可以向NCC說明,有關申復部分人事法規都有相關規定,員工如果因為新聞處理
或其他原因而有懲處的話,就走人事法規的規定。申復權並不是沒有,而是不會放在倫理
委員會上。
王榮璋:第一案「壹電視違反客觀中立」。有兩件來函,是不是說明一下。
張春華:雖然只有第二件來函有申訴人具名,但兩則來函內容雷同,而第二件來函提到曾
來函近一個月,所以合理認為這可能是同一個申訴人。
王榮璋:申訴內容提到官網上的太陽花圖案和反核圖案,是偏向學運和反核,認為這樣有
特定立場並不適合。後面提到的主播的臉書也站在太陽花這邊,和一位主播的改變。
施逸翔:我昨天看,那圖案已經沒有了。
余朝為:那時候會有太陽花,主要是鏡面上的設計。因為那時整個社會氛圍是以學運為焦
點,所以純粹是一個鏡面的設計。
劉靜怡:這實在很難講什麼,有時候是觀眾自己的立場問題。如果官網上都沒有任何可聯
想的Logo 就OK了嗎?
施逸翔:申訴人並沒有指出是那一則新聞違反客觀中立,只提到放了圖案,結論好像太快
了。
劉靜怡:我們頂多只能說,以後在圖案的選擇上會格外小心,謝謝指教。
王榮璋:如果沒有其他意見,我們就回應申訴人以後在官網的圖案選擇上,會更小心。其
實就是在那時間點上,蘋果日報不是還換了報頭,把蘋果拿掉換了太陽花。
劉靜怡:所以我們也可以回應申訴人,換成那圖案也是要提醒閱聽人現在最重要的新聞是
什麼,其實並沒有要為任何運動背書,如果會引發連想,以後在選擇圖案與Logo上會更注
意小心。
王榮璋:不過,這應該是電視台去說明,而不是倫理委員會說明。
劉靜怡:是,這只是倫理委員會對電視台的建議說明。
王榮璋:第二案「特勤不等於維安特勤」。
王希文:我們在第一時間真的搞不清楚維安特勤與一般特勤,所以寫錯了,但後來馬上有
反應,我們也就立刻更正了。
劉靜怡:所以他講的是維安特勤是反恐的,而這裡的特勤是特勤警察。
王榮璋:我們改正後,申訴人也沒有其他意見,這是對和錯的問題,我們的錯誤也更正了
,這個案子其實也不必再討論了。
王榮璋:第三案「洪祟晏報導失真」。
張春華:申訴人認為一、方仰寧嗆的小孬孬不是洪祟晏,二、包圍中正一分局也不是因為
被嗆不服,而是公投盟的路權問題。
王榮璋:我們報導上提到洪崇晏去包圍中正一分局,但那不是他發起的。我們的分析報導
上說他是因為被嗆小孬孬才去包圍一分局。
施逸翔:那天我全程在場,其實洪崇晏在四一一去中正一分局的時間只有五點半到六點,
五點半有一個記者會是洪崇晏與公投盟發起的,主要是批評中正一的新聞稿說公投盟以後
的集會遊行都不會過。洪崇晏真的有在六點說集會解散,但來的群眾基本上是網路上號召
的,所以洪祟晏說集會解散了但他會留下來陪著大家,如果要傳達訊息他可以幫忙。他來
真的與小孬孬無關,而是要開記者會。
王榮璋:我們看一下影片。
(播放新聞影片)
劉靜怡:所以申訴人講的第一點和第二點都是對的。
施逸翔:都是對的。我想問一下,壹電視在五點半到六點半有沒有去現場採訪?
宋東彬:我們一直都有在,而且是聽到消息後第一個到的。
余朝為:那是路權問題是很清楚的,這整個場面切了好幾條新聞。
王希文:這只是其中的一條搭配稿子,焦點放在洪崇晏被特別對待上。
王榮璋:剛剛的報導是他被特別對待那過程的紀錄,另外是分析他被特別對待的原因,認
為是他和方仰寧曾經互嗆過,第二個原因是包圍中正一甚至提到會被暗殺。
劉靜怡:包圍中正一他並不是首謀。
張春華:那天壹電視是做了蠻全面的報導,有好條新聞,這只是其中的一條。關於路權等
,都有其他的新聞處理。
紀惠容:是沒有洪崇晏被嗆的證據。
施逸翔:其實嗆的是在洪崇晏附近的其他人。
余朝為:可是如果以兩個鏡頭來看,是有嗆他的感覺。各台也都是這樣解讀。因為那時候
他是一個焦點,所以畫面很容易這樣被認定。因為有圖有真相,或許實情是另外的對象,
但就鏡頭語言來說就是這樣。
王榮璋:就這個案子,確實我們在後面的分析上與實際狀況有一些差距,所以以後在新聞
原因分析上應再加強,如果有更直接的證據再做定論的分析。
王榮璋:第四案「學運同學不是偶像」。申訴人說學運同學常動不動就圍公共馬路,電視
報導他們如偶像,應訪問一些受干擾的上班通勤族。
宋東彬:有啊,其實我們都有問。
劉靜怡:這不可能不問。
余朝為:這是在忠孝西路那天,那天是有問一些機車騎士,讓他們的聲音很完整的呈現。
劉靜怡:所以就回應謝謝提醒,新聞報導裡已經有完整的呈現。
施逸翔:我那一天是有看到,壹電視是有訪問通勤族。
王榮璋:第五案「水柱沖褲報導有物化女性之嫌」。先看一下新聞影片。
張春華:這是四月二十八日播出的新聞,但在五月十二日突然有五十多件投訴到NCC,內
容都差不多,指控這則報導物化女性。
(播放新聞影片)
紀惠容:一開始你們就有馬賽克嗎?我們勵馨基金會是有接到申訴說有電視台沒有馬賽克
。
余朝為:我們從頭到尾都有馬賽克,不馬是太跨張了。
王榮璋:這新聞不是我們獨家吧?
余朝為:各家都有。
王希文:後來這位女士有出來開記者會,但她是指控警方性騒擾,不是媒體。
施逸翔:對,接下來這位當事人應該會提告警方。
王希文:警方用強力水柱是事實,我們只就事實報導,並沒有任何歧視或物化。
余朝為:而且在尺度上謹守規範。
紀惠容:我們是收到投訴說有電視沒有馬賽克,如果沒有馬賽克那真的是很糟糕。
劉靜怡:那可能是別台,好像不是只有一台做這則新聞。
余朝為:所有的台都有這個畫面。
王榮璋:就這則報導,報導的內容與方式有沒有歧視或物化女性?
紀惠容:我剛剛好像沒有看到投訴裡的「水柱『沖』脫褲害女走光 男『沖』不倒」的標
題,有這樣的標題嗎?
張春華:報導裡有好幾個標,當中是有這個標。
紀惠容:性別敏感一點的人會覺得你們把男女的性別故意標出來。
王希文:女被沖脫褲,男沖不倒?
余朝為:描述的還蠻中性的啊。
紀惠容:可是性別敏感的人會覺得你為什麼特別要標出性別?我是覺得這則新聞的內容是
沒什麼,但是標題….。
王榮璋:可是在這則報導裡有很多標題,一直在換標,這只是其中的一個。
紀惠容:但敏感的人就很敏感啊。
余朝為:如果這樣的標題在一般比較敏感的人看仍有疑義的話,以後這種標題我們會特別
去注意,採取比較嚴謹的方式處理。
王榮璋:如果各位委員沒有其意見,我們就照余總編的說明來回應。
王榮璋:第六案「蔡依林新聞疑似廣告置入」。大家都看了嗎?
宋東彬:這的確是我們的疏失,畫面中有出現可樂的Logo,我們應該管控好,把它馬掉。
劉靜怡:那以後就改正就可以了。
王榮璋:那就請以後在商品部份多注意,可是我在想這則新聞如果都馬了的話,可能畫面
就破破碎碎的….。
張春華:其實在運動與文化方面,畫面呈現商品的有比較寬鬆的標準。像足球賽後面就是
各家商品的冠名廣告。
宋東彬:這家廠商是有贊助世足賽。如果世足賽中把世足賽官方指定的產品都馬掉,可能
什麼都看不到了。
王榮璋:我看這則新聞是感覺畫面很多,有瓶子、Logo等,如果全馬了,是很難看到什麼
。
宋東彬:連蔡依林的電吉他都有商品的顏色Logo,如果把其他Logo都馬了,電吉他沒馬也
很奇怪。
王榮璋:如果都馬起來,可能獲利的是另一家可樂公司,因為能有規模贊助這種賽事的就
只有這兩家可樂公司。
宋東彬:我也在想,每次Iphone出來各電視台都大幅報導,包括它的功能等,但全台灣沒
有一家電視台會去馬蘋果的Logo。
張春華:在執行上,一些產品特別是科技產品,有時在新聞與宣傳上確實是很難完全區分
。
王榮璋:第七案「文華東方酒店報導有行銷之嫌」。這是衛星公會轉來的案子。
宋東彬:這條新聞裡我們不只講文華東方下午茶,也講W Hotel和寒舍愛美酒店的下午茶
,也都有畫面。
余朝為:線上也有注意到一些比例原則。當中的文華下午茶商品是許多外籍遊客的指定伴
手禮,但它在灣竟然取消沒有這樣的商品販售,我們特別為消費者做了報導,搭配其他的
飯店下午茶。
王榮璋:香港那部份,是很多人去自助旅行指定要買的。
宋東彬:但台灣去沒有賣。文華東方酒店在香港最有名的就是那草莓玫瑰醬,但台灣卻沒
賣,我們是特別把這部份點出來。
余朝為:我們在新聞呈現,已經避掉了單一商品的問題。它確實有些新聞點,也是消費者
有興趣的。沒有賣反而是一個新聞點,而不是有這個商品,我們去Promote 它。
紀惠容:像這樣的報導應該沒有付費吧。
余朝為:絕對沒有。那天類似的新聞各台都有。
劉靜怡:為什麼各台都有?
宋東彬:因為文華東方酒店當天開幕,第一家六星級,早上有開放讓媒體去拍住一晚六十
萬的總統套房,那天我還特別請示總編可不可以提「文華東方」這名字,其他台都直接提
了,只有我們是說「六星級的飯店」,主新聞連名字都沒說。
余朝為:六星級飯店開幕的確是一個新聞,這則是一個搭配稿,那天也才發現這伴手禮這
麼有名,覺得是一個新聞點,而為了符合呈現結果不是單一商品,就去找了其他飯店下午
茶賣些什麼。
王榮璋:我看了是覺得還好。
劉靜怡:還好啦。
施逸翔:我也覺得還好。
王榮璋:好,那麼我們就回應,應該沒有置入行銷之虞。
王榮璋:第八案「北捷殺人案報太多」。
紀惠容:確實會有很多人會很厭惡,電視怎麼看都是這些。
余朝為:我先簡單的說明一下,北捷案就新聞來看,它是史無前例的大事件。一開始是我
們獨家先報,因為那天剛好有朋友在車上目睹整個驚聳過程,我們正在開會他突然傳一個
畫面回來,我們一度還以為是惡作劇,後來發現事情愈來愈大。我們在防止模仿這方面其
實是很用心的,包括有些粉絲團什麼的,我們都決定不去報導,因為不管是報他或批他都
會有負面社會效應。所以我們在處理這個新聞上,除了篇幅外,在防止模仿效應上著墨很
多,希望這類行為不要繼續下去。當然這個事件確實有太多可以探討的地方。
紀惠容:這兩則申訴只是說太多,並沒有提到比例問題,可能只是直覺的感到很多,確實
因為大量,很多新聞都被擠掉了。
余朝為:那天從五點半到整個晚上,大概只有這條新聞。因為事件一直在發展,而且每一
個發展都環環相扣,包括傷亡人數,鄭捷的背景,學校反應,警方處理都已佔滿所有篇幅
。所以是不是報導太多?實在是這個事件有太多的面向了。
紀惠容:這是指當天嗎?還是之後的?
余朝為:就新聞專業的操作,大事件之後當然會一天天慢慢的淡去。但就篇幅來說,第二
天還是有很大的篇幅,因為事件發酵得太大了。
紀惠容:我看到大部份的問題是一直重播那畫面,不然觀眾應該不會太介意。
施逸翔:不過就像紀姊說的,那時即使在播泰國政變,畫面上還是播捷運案。
余朝為:那是現在媒體在鏡面處理的一個方式。對觀眾來說,現在已經沒辦法對單一畫面
的鏡面有滿足感了。
紀惠容:我會比較建議那些重播的血腥畫面可以不用。
王希文:衛星公會在上星期就已協調各家電視台不要再播血腥畫面,我們也都遵守約定。
紀惠容:可能都已經太慢了,觀眾討厭的就是那些畫面一直重播,會覺得很不舒服。否則
去追踨一些相關的新聞是還好。
王榮璋:學運時候也有申訴案說報太多了,這個案子我們是不是比照處理。北捷案確實是
重大的社會事件,但同樣的希望在播報時的比例原則、鏡面上的呈現方式等,都有再做檢
討改進的必要。
王榮璋:第九案「別用舊資訊午十二時三十分
張春華:在報導泰國政變時我們用了一段泰國王子幫狗慶生的影片,一開始是沒說明這是
三年前的影片,但後來有資訊進來,我們就立即更改做了較完整的報導。申訴人是認為我
們用舊資料「抹黑」泰國。
(播放新聞影片)
余朝為:因為同一個時間點剛好有這段影片上傳,所以就和新聞搭配使用。
王榮璋:後來旁白就改為三年前?
張春華:對。
(播放新聞影片)
王榮璋:所以慶生是三年前的事,但王室豪華旅館開趴是最近的事?
張春華:對,而申訴人投訴的是第一個影片中的幫狗慶生的部份,那的確是三年前的影片
。後來立刻就改了。
紀惠容:確實是這樣,一比對就知道是用舊新聞。第一則是三年前真的不妥,所以可以回
應說我們有更正,真的很抱歉。
王榮璋:有關這則報導,幫狗慶生部分確實是三年前的影片,一開始的引用與政變合併報
導的確是有誤的,但後面隨即做了更正。以後希望在引用網路資料的查證上,要更為小心
。
余朝為:好。
王榮璋:如果沒有其他臨時動議,下次會議時間是六月二十六日,謝謝。
http://img.nexttv.com.tw/exfile/campaign/ethics/download/2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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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中午十二時三十分
地點:壹電視大樓4 樓會議室
與會人士:
王榮璋 (主任委員,台灣社會心理復建協會理事長)
紀惠容 (委員,勵馨基金會執行長)
施逸翔 (委員,台灣人權促進會專員)
管中祥 (委員,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請假)
劉靜怡 (委員,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暨新聞所合聘教授)
余朝為 (委員,壹電視新聞台總編輯)
宋東彬 (委員,壹電視新聞台採訪部門主管)
王希文 (壹電視新聞台副總編輯)
林凱德 (壹傳媒電視廣播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代表)
張春華 (壹電視新聞台編審)
會議紀錄
王榮璋:是不是先談上次會議事項與這次議程安排?
張春華:有兩件事要向大家報告。第一件是在四個月前第六次會議時曾討論NCC希望我們
能夠在倫理委員會運作上加入員工的教育訓練審議與建議權,還有如果員工不服倫理委員
會審議懲處結果得再申請覆議的機制;我們最近收到了NCC的評鑑合格函,並沒有再提教
育訓練的審議與建議權,但在總評意見上仍提到「倫理委員會的運作機制宜納入:主管或
員工對倫理委員會之懲處建議得提出申復,委員會並應考量是否修正」。我並沒有將這個
議題納入議程,因為在第六次會議的時候我們就討論過,並且有結論:倫理委員會不會對
員工懲處提出建議。所以這個議題是不存在的,也不會有需要申復的情形。
另外,也是在第六次會議時我們討論了一年多前的「低分教師案」,現在這位老師正式控
告了壹電視和另外一名學生,這個案子就進入司法程序了。
王榮璋:剛剛編審說的我們要再確認一下。就是NCC希望倫理委員會對員工懲處要有機制
設計,我們在四個月以前有談過這個案子,現在再確定:倫理委員會不會對某一個員工做
出什麼樣的懲處決定,我們只會對事件的部份做出建議與看法,至於要做出什麼樣的懲處
,那是電視台這邊的權責,所以自然沒有申復的事情;包括歸因部份,某個程度我們也不
會去歸因於個人或歸因於主管,我們會對事件做出結果性的看法,至於懲處或獎勵,那應
該都是電視台的權責。
劉靜怡:有關申復的部份,在公司人事法規應該都有一些相關的規定?
張春華:內部人事法規都有相關規定。
劉靜怡:可以向NCC說明,有關申復部分人事法規都有相關規定,員工如果因為新聞處理
或其他原因而有懲處的話,就走人事法規的規定。申復權並不是沒有,而是不會放在倫理
委員會上。
王榮璋:第一案「壹電視違反客觀中立」。有兩件來函,是不是說明一下。
張春華:雖然只有第二件來函有申訴人具名,但兩則來函內容雷同,而第二件來函提到曾
來函近一個月,所以合理認為這可能是同一個申訴人。
王榮璋:申訴內容提到官網上的太陽花圖案和反核圖案,是偏向學運和反核,認為這樣有
特定立場並不適合。後面提到的主播的臉書也站在太陽花這邊,和一位主播的改變。
施逸翔:我昨天看,那圖案已經沒有了。
余朝為:那時候會有太陽花,主要是鏡面上的設計。因為那時整個社會氛圍是以學運為焦
點,所以純粹是一個鏡面的設計。
劉靜怡:這實在很難講什麼,有時候是觀眾自己的立場問題。如果官網上都沒有任何可聯
想的Logo 就OK了嗎?
施逸翔:申訴人並沒有指出是那一則新聞違反客觀中立,只提到放了圖案,結論好像太快
了。
劉靜怡:我們頂多只能說,以後在圖案的選擇上會格外小心,謝謝指教。
王榮璋:如果沒有其他意見,我們就回應申訴人以後在官網的圖案選擇上,會更小心。其
實就是在那時間點上,蘋果日報不是還換了報頭,把蘋果拿掉換了太陽花。
劉靜怡:所以我們也可以回應申訴人,換成那圖案也是要提醒閱聽人現在最重要的新聞是
什麼,其實並沒有要為任何運動背書,如果會引發連想,以後在選擇圖案與Logo上會更注
意小心。
王榮璋:不過,這應該是電視台去說明,而不是倫理委員會說明。
劉靜怡:是,這只是倫理委員會對電視台的建議說明。
王榮璋:第二案「特勤不等於維安特勤」。
王希文:我們在第一時間真的搞不清楚維安特勤與一般特勤,所以寫錯了,但後來馬上有
反應,我們也就立刻更正了。
劉靜怡:所以他講的是維安特勤是反恐的,而這裡的特勤是特勤警察。
王榮璋:我們改正後,申訴人也沒有其他意見,這是對和錯的問題,我們的錯誤也更正了
,這個案子其實也不必再討論了。
王榮璋:第三案「洪祟晏報導失真」。
張春華:申訴人認為一、方仰寧嗆的小孬孬不是洪祟晏,二、包圍中正一分局也不是因為
被嗆不服,而是公投盟的路權問題。
王榮璋:我們報導上提到洪崇晏去包圍中正一分局,但那不是他發起的。我們的分析報導
上說他是因為被嗆小孬孬才去包圍一分局。
施逸翔:那天我全程在場,其實洪崇晏在四一一去中正一分局的時間只有五點半到六點,
五點半有一個記者會是洪崇晏與公投盟發起的,主要是批評中正一的新聞稿說公投盟以後
的集會遊行都不會過。洪崇晏真的有在六點說集會解散,但來的群眾基本上是網路上號召
的,所以洪祟晏說集會解散了但他會留下來陪著大家,如果要傳達訊息他可以幫忙。他來
真的與小孬孬無關,而是要開記者會。
王榮璋:我們看一下影片。
(播放新聞影片)
劉靜怡:所以申訴人講的第一點和第二點都是對的。
施逸翔:都是對的。我想問一下,壹電視在五點半到六點半有沒有去現場採訪?
宋東彬:我們一直都有在,而且是聽到消息後第一個到的。
余朝為:那是路權問題是很清楚的,這整個場面切了好幾條新聞。
王希文:這只是其中的一條搭配稿子,焦點放在洪崇晏被特別對待上。
王榮璋:剛剛的報導是他被特別對待那過程的紀錄,另外是分析他被特別對待的原因,認
為是他和方仰寧曾經互嗆過,第二個原因是包圍中正一甚至提到會被暗殺。
劉靜怡:包圍中正一他並不是首謀。
張春華:那天壹電視是做了蠻全面的報導,有好條新聞,這只是其中的一條。關於路權等
,都有其他的新聞處理。
紀惠容:是沒有洪崇晏被嗆的證據。
施逸翔:其實嗆的是在洪崇晏附近的其他人。
余朝為:可是如果以兩個鏡頭來看,是有嗆他的感覺。各台也都是這樣解讀。因為那時候
他是一個焦點,所以畫面很容易這樣被認定。因為有圖有真相,或許實情是另外的對象,
但就鏡頭語言來說就是這樣。
王榮璋:就這個案子,確實我們在後面的分析上與實際狀況有一些差距,所以以後在新聞
原因分析上應再加強,如果有更直接的證據再做定論的分析。
王榮璋:第四案「學運同學不是偶像」。申訴人說學運同學常動不動就圍公共馬路,電視
報導他們如偶像,應訪問一些受干擾的上班通勤族。
宋東彬:有啊,其實我們都有問。
劉靜怡:這不可能不問。
余朝為:這是在忠孝西路那天,那天是有問一些機車騎士,讓他們的聲音很完整的呈現。
劉靜怡:所以就回應謝謝提醒,新聞報導裡已經有完整的呈現。
施逸翔:我那一天是有看到,壹電視是有訪問通勤族。
王榮璋:第五案「水柱沖褲報導有物化女性之嫌」。先看一下新聞影片。
張春華:這是四月二十八日播出的新聞,但在五月十二日突然有五十多件投訴到NCC,內
容都差不多,指控這則報導物化女性。
(播放新聞影片)
紀惠容:一開始你們就有馬賽克嗎?我們勵馨基金會是有接到申訴說有電視台沒有馬賽克
。
余朝為:我們從頭到尾都有馬賽克,不馬是太跨張了。
王榮璋:這新聞不是我們獨家吧?
余朝為:各家都有。
王希文:後來這位女士有出來開記者會,但她是指控警方性騒擾,不是媒體。
施逸翔:對,接下來這位當事人應該會提告警方。
王希文:警方用強力水柱是事實,我們只就事實報導,並沒有任何歧視或物化。
余朝為:而且在尺度上謹守規範。
紀惠容:我們是收到投訴說有電視沒有馬賽克,如果沒有馬賽克那真的是很糟糕。
劉靜怡:那可能是別台,好像不是只有一台做這則新聞。
余朝為:所有的台都有這個畫面。
王榮璋:就這則報導,報導的內容與方式有沒有歧視或物化女性?
紀惠容:我剛剛好像沒有看到投訴裡的「水柱『沖』脫褲害女走光 男『沖』不倒」的標
題,有這樣的標題嗎?
張春華:報導裡有好幾個標,當中是有這個標。
紀惠容:性別敏感一點的人會覺得你們把男女的性別故意標出來。
王希文:女被沖脫褲,男沖不倒?
余朝為:描述的還蠻中性的啊。
紀惠容:可是性別敏感的人會覺得你為什麼特別要標出性別?我是覺得這則新聞的內容是
沒什麼,但是標題….。
王榮璋:可是在這則報導裡有很多標題,一直在換標,這只是其中的一個。
紀惠容:但敏感的人就很敏感啊。
余朝為:如果這樣的標題在一般比較敏感的人看仍有疑義的話,以後這種標題我們會特別
去注意,採取比較嚴謹的方式處理。
王榮璋:如果各位委員沒有其意見,我們就照余總編的說明來回應。
王榮璋:第六案「蔡依林新聞疑似廣告置入」。大家都看了嗎?
宋東彬:這的確是我們的疏失,畫面中有出現可樂的Logo,我們應該管控好,把它馬掉。
劉靜怡:那以後就改正就可以了。
王榮璋:那就請以後在商品部份多注意,可是我在想這則新聞如果都馬了的話,可能畫面
就破破碎碎的….。
張春華:其實在運動與文化方面,畫面呈現商品的有比較寬鬆的標準。像足球賽後面就是
各家商品的冠名廣告。
宋東彬:這家廠商是有贊助世足賽。如果世足賽中把世足賽官方指定的產品都馬掉,可能
什麼都看不到了。
王榮璋:我看這則新聞是感覺畫面很多,有瓶子、Logo等,如果全馬了,是很難看到什麼
。
宋東彬:連蔡依林的電吉他都有商品的顏色Logo,如果把其他Logo都馬了,電吉他沒馬也
很奇怪。
王榮璋:如果都馬起來,可能獲利的是另一家可樂公司,因為能有規模贊助這種賽事的就
只有這兩家可樂公司。
宋東彬:我也在想,每次Iphone出來各電視台都大幅報導,包括它的功能等,但全台灣沒
有一家電視台會去馬蘋果的Logo。
張春華:在執行上,一些產品特別是科技產品,有時在新聞與宣傳上確實是很難完全區分
。
王榮璋:第七案「文華東方酒店報導有行銷之嫌」。這是衛星公會轉來的案子。
宋東彬:這條新聞裡我們不只講文華東方下午茶,也講W Hotel和寒舍愛美酒店的下午茶
,也都有畫面。
余朝為:線上也有注意到一些比例原則。當中的文華下午茶商品是許多外籍遊客的指定伴
手禮,但它在灣竟然取消沒有這樣的商品販售,我們特別為消費者做了報導,搭配其他的
飯店下午茶。
王榮璋:香港那部份,是很多人去自助旅行指定要買的。
宋東彬:但台灣去沒有賣。文華東方酒店在香港最有名的就是那草莓玫瑰醬,但台灣卻沒
賣,我們是特別把這部份點出來。
余朝為:我們在新聞呈現,已經避掉了單一商品的問題。它確實有些新聞點,也是消費者
有興趣的。沒有賣反而是一個新聞點,而不是有這個商品,我們去Promote 它。
紀惠容:像這樣的報導應該沒有付費吧。
余朝為:絕對沒有。那天類似的新聞各台都有。
劉靜怡:為什麼各台都有?
宋東彬:因為文華東方酒店當天開幕,第一家六星級,早上有開放讓媒體去拍住一晚六十
萬的總統套房,那天我還特別請示總編可不可以提「文華東方」這名字,其他台都直接提
了,只有我們是說「六星級的飯店」,主新聞連名字都沒說。
余朝為:六星級飯店開幕的確是一個新聞,這則是一個搭配稿,那天也才發現這伴手禮這
麼有名,覺得是一個新聞點,而為了符合呈現結果不是單一商品,就去找了其他飯店下午
茶賣些什麼。
王榮璋:我看了是覺得還好。
劉靜怡:還好啦。
施逸翔:我也覺得還好。
王榮璋:好,那麼我們就回應,應該沒有置入行銷之虞。
王榮璋:第八案「北捷殺人案報太多」。
紀惠容:確實會有很多人會很厭惡,電視怎麼看都是這些。
余朝為:我先簡單的說明一下,北捷案就新聞來看,它是史無前例的大事件。一開始是我
們獨家先報,因為那天剛好有朋友在車上目睹整個驚聳過程,我們正在開會他突然傳一個
畫面回來,我們一度還以為是惡作劇,後來發現事情愈來愈大。我們在防止模仿這方面其
實是很用心的,包括有些粉絲團什麼的,我們都決定不去報導,因為不管是報他或批他都
會有負面社會效應。所以我們在處理這個新聞上,除了篇幅外,在防止模仿效應上著墨很
多,希望這類行為不要繼續下去。當然這個事件確實有太多可以探討的地方。
紀惠容:這兩則申訴只是說太多,並沒有提到比例問題,可能只是直覺的感到很多,確實
因為大量,很多新聞都被擠掉了。
余朝為:那天從五點半到整個晚上,大概只有這條新聞。因為事件一直在發展,而且每一
個發展都環環相扣,包括傷亡人數,鄭捷的背景,學校反應,警方處理都已佔滿所有篇幅
。所以是不是報導太多?實在是這個事件有太多的面向了。
紀惠容:這是指當天嗎?還是之後的?
余朝為:就新聞專業的操作,大事件之後當然會一天天慢慢的淡去。但就篇幅來說,第二
天還是有很大的篇幅,因為事件發酵得太大了。
紀惠容:我看到大部份的問題是一直重播那畫面,不然觀眾應該不會太介意。
施逸翔:不過就像紀姊說的,那時即使在播泰國政變,畫面上還是播捷運案。
余朝為:那是現在媒體在鏡面處理的一個方式。對觀眾來說,現在已經沒辦法對單一畫面
的鏡面有滿足感了。
紀惠容:我會比較建議那些重播的血腥畫面可以不用。
王希文:衛星公會在上星期就已協調各家電視台不要再播血腥畫面,我們也都遵守約定。
紀惠容:可能都已經太慢了,觀眾討厭的就是那些畫面一直重播,會覺得很不舒服。否則
去追踨一些相關的新聞是還好。
王榮璋:學運時候也有申訴案說報太多了,這個案子我們是不是比照處理。北捷案確實是
重大的社會事件,但同樣的希望在播報時的比例原則、鏡面上的呈現方式等,都有再做檢
討改進的必要。
王榮璋:第九案「別用舊資訊午十二時三十分
張春華:在報導泰國政變時我們用了一段泰國王子幫狗慶生的影片,一開始是沒說明這是
三年前的影片,但後來有資訊進來,我們就立即更改做了較完整的報導。申訴人是認為我
們用舊資料「抹黑」泰國。
(播放新聞影片)
余朝為:因為同一個時間點剛好有這段影片上傳,所以就和新聞搭配使用。
王榮璋:後來旁白就改為三年前?
張春華:對。
(播放新聞影片)
王榮璋:所以慶生是三年前的事,但王室豪華旅館開趴是最近的事?
張春華:對,而申訴人投訴的是第一個影片中的幫狗慶生的部份,那的確是三年前的影片
。後來立刻就改了。
紀惠容:確實是這樣,一比對就知道是用舊新聞。第一則是三年前真的不妥,所以可以回
應說我們有更正,真的很抱歉。
王榮璋:有關這則報導,幫狗慶生部分確實是三年前的影片,一開始的引用與政變合併報
導的確是有誤的,但後面隨即做了更正。以後希望在引用網路資料的查證上,要更為小心
。
余朝為:好。
王榮璋:如果沒有其他臨時動議,下次會議時間是六月二十六日,謝謝。
http://img.nexttv.com.tw/exfile/campaign/ethics/download/2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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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4-06-18T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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