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風表演班-《合法犯罪》(內有劇情) - 舞台劇

By Queena
at 2009-11-04T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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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注意!注意!
文章內容含有《合法犯罪》劇情洩露,
若尚未看戲且不想知道劇情者,請勿閱讀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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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網誌版:http://blog.xuite.net/ringfan/drama/28215727
以「原創推理喜劇」為名,屏風表演班找來李國修與顧寶明兩位重量級演員,一同演
出由黃致凱編導的第三十九回作品-《合法犯罪》。
這並不是劇場第一次以「推理」為名推出的作品。前有劇場著名編劇紀蔚然以「推理
」型式撰寫,由創作社劇團演出的《影癡謀殺》(不過劇作家在節目單中稱該劇為「偽推
理劇」)。後有集動作、推理、懸疑於一身的影集式舞台劇《K24》,「推理」這個詞在
劇場中出現的頻率並不算低。因此《合法犯罪》在宣傳口號上打出「原創推理喜劇」一詞
,倒也不是特別的引人注意。
不過事實上,如同宣傳口號所說,《合法犯罪》的確是一齣相當「原創」的「推理」
劇。其原創性在於整齣戲的結構和故事劇情走向,相當符合「推理小說」或「推理劇」的
原則。這是一部劇場中相當少見,觀眾可以跟著情節一同猜測兇手究竟是誰,並且享受劇
情的作品。尤其故事中的設定與命題,更讓劇本在推理劇的型式之外,更多了一些關於人
性和價值觀的探討。
故事講述刑警李正修(李國修飾)帶著助手小杰(狄志杰飾),和老搭擋顧天寶(顧
寶明飾)一起,為了調查梅花幫販毒案可疑嫌犯陳義賢的行蹤,而來到名為「奇幻世界」
的遊樂園進行調查。「奇幻世界」董事長(朱德剛飾)及夫人(黃毓棠飾)正在進行遊樂
園設施的改造計劃,對於不同改造企劃案間的歧見,讓客房部經理張有亮(亮哲飾)及營
運部經理劉鈺珊(劉珊珊飾)各持己見而勢同水火。此時,劉鈺珊竟收到女兒顧思喬(夏
于喬飾)與節目部經理何光容(何戎飾)暗通款曲的偷拍光碟,於是她只好轉向前夫顧天
寶求助……
看似複雜的劇情,欣賞起來卻不會太難懂,甚至連兇手是誰都可以約略猜到。但整體
而言,《合法犯罪》仍然是好看的,其原因在於形式的「原創性」以及內容的「完整性」
。就原創性而言,《合法犯罪》是一齣讓觀眾可以一同參與「推理」過程,去猜測兇手是
誰的作品。這種型態的戲劇,在電影和電視上早已有不計其數的演出,在漫畫或小說也有
相當大量的作品,但在台灣的劇場界中,卻是相當的「新鮮」。
新鮮歸新鮮,劇場界新鮮的玩意兒並不少,還得看執行面上夠不夠踏實到讓整個演出
具有「完整性」。值得慶幸的是,在原創性的基礎下,創作者的「實驗」算是進行的相當
完整,使得《合法犯罪》成為台灣劇場裡,少數同時兼具原創性及完整性的作品。
能夠擁有如此高的完整性,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絕對必須歸功於此劇的演員-李
國修。《合法犯罪》的推理進行,是採用「警察辦案」的方式,警察的「問」與「答」,
構成了推動劇情前進的節奏。李國修飾演的「李正修」一角,不僅在戲裡扮演著解開謎題
的關鍵,在戲外更展現深厚的功力,不但成功銓釋李正修一角,甚至透過表演去掌握整齣
戲的節奏。李國修的存在,宛如火車頭一般,掌握整齣戲的速度與力道,讓整齣戲有相當
精準的表現。李國修這名演員的存在,可以說是《合法犯罪》之所以成功,相當重要的一
個關鍵。
既然打著國寶演員(李「國」修與顧「寶」明)擔綱演出的名號,不免令人好奇劇中
另一名演員顧寶明的表現。顧寶明所飾演的顧天寶,戲份不若李正修來得多,在發揮空間
上當然也就受到些限制,不如李國修那麼樣的搶眼,反而是以一種比較像是畫龍點睛的姿
態,存在於《合法犯罪》這齣戲當中。不過地道中一場李國修與顧寶明之間的對手戲,仍
大大滿足了觀眾對這兩名演員「飆戲」的期待,讓人見識到這兩位「國寶演員」的深厚表
演實力。
另外要特別讚賞的,則是狄志杰所飾演的「小杰」一角。一直以來,總覺得狄志杰在
表演上少了些可能性和豐富性,但此次的《合法犯罪》,卻讓人見識到相當不一樣的狄志
杰。狄志杰將「小杰」這個擁有自己信仰、相信真理與正義的警察,銓釋得相當到位。不
管是充滿熱情的年輕活力,與李正修亦師亦友的絕佳默契,乃至於劇終信仰破滅的內心掙
扎與衝突,都讓「小杰」這個角色顯得相當的迷人。狄志杰在《合法犯罪》中的小杰一角
,所呈現出來的表演層次,不但讓人大開眼界,更讓人想豎起大拇指肯定。
其他《合法犯罪》中的演員,也幾乎是恰如其份的扮演劇中屬於自己的角色,雖然此
劇中有許多第一次演出舞台劇的演員,但基本上來說,整體演員表現還算是在水準之上。
朱德剛飾演的朱董,在喜劇節奏的處理上仍有其獨到之處,但受限於劇本設定,因此少了
些表演空間,甚至到了下半場便再也沒有朱董一角的出現,觀眾只能從「法醫」的身上,
短暫再次享受屬於演員的演技。
劉珊珊身為屏風表演班固定班底,表演功力自然不在話下,在舞台上宛如化身為角色
「劉鈺珊」一般,呈現出自然的表演風格。夏于喬從《六義幫》到《合法犯罪》,多少可
以窺見其在舞台劇訓練下所呈現的進步。臨時頂替無法排練的高以翔而參與演出的何戎,
雖然在「角色」個性上仍看得到一絲屬於「演員」何戎的斯文氣息,但還算是適切地扮演
了何光容這個角色。至於亮哲的部份則讓人有些驚喜,他把張有亮的「壞」與「痞」演得
相當有味道,在《合法犯罪》中有著相當亮眼的演出。
至於幾位第一次參與舞台劇演出的演員,在表演上雖沒有太大驚喜,但還算是合格。
以補習班名師身份投入舞台劇演出的徐薇,恰如其份的演出顧天寶妻子李葳葳這個好傻好
天真的角色。小蜜桃朱安禹在《合法犯罪》中,看得出對於修正演員本身可愛形象的努力
,讓角色與演員間做出了些區隔,可惜在下半場謎底揭曉時,使用哭聲表達情緒的表演方
式有些太多,讓人對於角色的哭泣不但無法產生同情,甚至有些感到不耐。至於飾演尾巴
的寇家瑞,則明顯在表演上有些生澀,這也使得身為關鍵兇手角色的他,反而在《合法犯
罪》一劇中相當不起眼,甚至幾乎沒有存在感。
這樣的結果,當然也有可能是導演的刻意安排。畢竟在《合法犯罪》中,兇手是誰並
不是重點,更重要的是劇中人為什麼要犯案?為什麼要說謊?每個角色的內在動機又是什
麼?《合法犯罪》中相當重要的一個設定,就是「真相不一定要大白」,因為當眼見不一
定為憑時,我們要如何去定義我們看到的是「真相」而不是「假象」?
我們如何去判斷,《合法犯罪》裡張有亮真正的致死原因,是因為尾巴的下毒?是因
為顧天寶推了張有亮去撞到小木屋裡的椅角?還是因為顧天寶給了躺在地上的張有亮幾拳
(雖然劇中看起來只是力道不足致死的幾個巴掌)?。只要是人,就會有主觀的判斷,我
們又該如何憑藉自己的主觀去客觀的分別對與錯?而那些讓人朗朗上口,宛如教條式的正
義或法律,又是否就是真理?
因此,當劇末小杰發現原來顧天寶和張有亮的死有關,自己亦師亦友的長官李正修又
試圖掩蓋事實時,無怪乎他會因為價值觀錯亂而濱臨崩潰了。那句在劇末令人心酸的「わ
かりました」(日語「我知道了」),讓小杰認清了世界的真實,卻怎麼樣也無法接受。
小杰在《合法犯罪》劇中,代表的是嚴格遵守教條式規範的角色,單從劇中原本是密
室殺人的格局竟然出現地道,小杰生氣的說「不能有密道嘛!」,就可以窺見這點。但小
杰不了解的是,他面對的不只是一場發生在遊樂園的殺人事件而已,更是存在於真實世界
中,關於人性的考驗與價值觀的衝突。遊樂園名為「奇幻世界」,多少有種隱喻人世間的
意味,是非黑白的道理人人都懂,法律與道德也成為正義的準則,但這一切卻可能不是百
分百正確的真理。說起來,的確「奇幻」。
幾個主要角色的形象,在《合法犯罪》中塑造的相當成功,使整齣戲更加完整。李正
修一席黑色風衣、手持鮮紅色保溫杯查案的形象,相當鮮明立體。小杰和李正修之間的絕
佳默契,也盡在不言中,常見到李正修一個手勢,一句「小杰!」,小杰就能馬上明白李
正修的用意,與李正修在劇中大玩雙面手法來問案。這種「黑臉與白臉」的偵探角色組合
,在《合法犯罪》中相當迷人,更加深了兩人在劇末決裂時的衝突。
對於《合法犯罪》主要角色的發展性,我其實是相當期待的。既然屏風表演班可以推
出「風屏劇團三部曲」的系列作,那麼《合法犯罪》出現系列作,倒也是個相當令人期待
的可能性發展。系列作可以是在《合法犯罪》時間之前,小杰與李正修的初次見面(應該
會成為某種名場景)以及首次合作偵破的案件,也可以是在《合法犯罪》時間之後,小杰
的死對李正修產生性格上的衝擊而影續其後續的辦案風格。這種對劇中角色的認同,以及
延伸的想像與期待,是在欣賞其他劇場作品時,鮮少擁有的經驗。
當然,作為編導黃致凱在屏風推出的第二部作品(第一部為紀蔚然編劇,黃致凱導演
的《瘋狂年代》),《合法犯罪》仍然有些小缺點。例如在劇末S14揭曉真相時,直接用影
片的方式作回顧,就不免令人覺得在表現手法上,似乎可以再多一點屬於「劇場」的可能
性,而不是直接用「影片」的方式呈現,令人感到有些不滿足。
除此之外,此段影片的台詞和處理手法也有進步的空間,像是張有亮在威脅陶安安時
對她說的那句「我喜歡妳很久了」的台詞,就不免覺得以張有亮的個性,實在不像會把話
說得如此「白」、又用看起來如此「深情」的字句來與陶安安對話。在處理手法方面,陶
安安的那滴淚也讓我在劇場裡有些啞然失笑,這種感覺很像是看到電視劇裡的女性被侵犯
,然後下個畫面就看到花瓶砸到地上的手法一般。關於這方面的處理,或許可以再細膩一
點。
另外,《合法犯罪》劇中一個很重要的設定,就是「所有人都在說謊」,但是這樣的
設定卻讓觀眾有些分不清楚實話與謊話的差別。例如劇中夏于喬所說,自己手背的傷是被
「樹枝割傷」,當我們認為這個說法聽起來太像是隨意編出的謊話,而覺得其中可能有隱
情時,卻會發現這樣的「隱情」到劇終並未被「揭曉」,因為她說的其實是「實話」。而
傻傻的李葳葳面對李正修「為何走進地道」的質問,竟也能瞬間不加思索的說出一整套謊
言,更讓人覺得不像是該角色有辦法做出的事。
當然這些可能都是創作者原本就設定好的目的,要讓人分不清劇中角色是在說謊話還
是實話,只是這一切雖然符合作品邏輯,卻讓觀眾不得不在看完整齣戲時,仍然帶著一些
對劇情的疑惑而走出劇場。畢竟創作者是站在全知的角度上,「所有人都在說謊」的設定
,必須建立在知道事實後,才能夠明確知道角色在「說謊」。但是對觀眾而言,某些聽起
來太像謊話的「實話」,實在容易讓人心生疑竇,而走入了劇情理解上的死胡同。
在視覺構圖上,創作者在節目單第八頁曾經提到:「在視覺構圖的呈現上,則是從『
辦案就像拚圖』的概念出發,利用裂解的圖像來組構舞台畫面…」但是可惜的是,舞台上
的視覺構成畫面看起來仍有些不夠完整,創作者希望達成的多角度的視野,變成了一種多
焦點的雜亂。感覺很像是在看一幅雖然已經完成的拚圖,卻看不懂整幅拚圖是什麼圖案,
因為每塊拚圖的圖案都不一樣…而不是同樣的一幅拚圖,從不同的角度看,可以看到不同
的圖案。關於這個部份,或許可以再多一些思考。
說了這麼多,綜觀整齣《合法犯罪》,我仍然會覺得這是一齣相當有趣又好看的戲。
雖不完美,但很完整,甚至讓我想看第二次。《合法犯罪》的演出,加上屏風表演班近期
許多的計劃,讓人不禁對該劇團的發展性,有著相當大的期待。不管是由年輕創作者黃致
凱以屏風之名,推出《瘋狂年代》、《合法犯罪》等新作品,亦或是讓首席女弟子黃毓棠
處理像是《屏風小戲大作》等舊戲碼的重新演出,乃至於李國修即將回到小劇場推出名為
《監視》的作品,甚至是讓身為屏風二師兄的曾國城在2010年再次搬演的《徵婚啟事》浪
漫版裡,面對一人分飾20角挑戰的安排。這一切不但充滿濃厚的「傳承」意味,更有種開
創「新局」的味道。對於正在發生的這一切,我樂觀其成。
■ 觀戲資料 ■
劇名:《合法犯罪》
團體:屏風表演班
日期:2009/10/8
時間:PM7:30
地點:台北市城市舞台
票價:1620元
本文首發於國藝會藝評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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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Ingrid
at 2009-11-05T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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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Isabella
at 2009-11-05T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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