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集數裡的April線 - 實習醫生葛蕾
By Liam
at 2016-04-07T13:58
at 2016-04-07T13:58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riverT (河流踢)》之銘言:
: 看了新集數底下版友們的推文後,
: 我個人有不少想法覺得應該和大家討論看看。
: 1.在劇情中公親變事主的Arizona
: 很多版友(以及本劇中Baily)批評Arizona的點
: 在於她私自透露April狀況給Jackson的行為違反了醫學倫理和觸犯法律(病人隱私權)。
: 我認為這樣的論述是有問題的。
: Arizona觸法&違反倫理的前提必須建立在她和April間有醫病關係上,
: 但April拒絕產檢也沒有任何就醫行為,
: 以關係而言,Arizona並不是April的醫生。 (April甚至不能算成任何人的病人。)
: 因此Baily以主任的身分斥責Arizona觸犯法律,這點是十分詭異的。
: (有點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的感覺。)
: Arizona最大的問題應該只有在越俎代庖,
: 以友人&知情者的身分在不顧April的反對下自行將懷孕的消息告訴Jackson。
: 因為倘若Arizona真的如Baily所言觸犯了聯邦法律,
: 那Arizona也不可能繼續待下去了,應該會即刻就被停職調查甚至開除才是,
: 但到劇末為止都沒看到有相關的處罰下來,
: 劇情某種程度上算是自我矛盾了。
對於這點,要看你怎麼定義 “就醫行為”和“醫患關係”
我不清楚台灣,但在北美
只要你是“醫生”,你有某人給你的醫療相關訊息
那你就有保密的責任
如果你不是醫生,透露別人的醫療訊息,最多只是不道德+白目
但若你是個醫生,透露別人的醫療訊息,那就是洩密
尤其Arizona一直要幫April“做產檢”, 那基本上,Az就已經是把自己當作“醫生”了
(如果只是以朋友身份,最多只能“建議去找人做產檢”而已)
不過不管怎樣,那都不是April氣Arizona的原因
: 2.Jackson對孩子是否有權利
: April主張兩人已經離婚,Jackson對腹中的孩子無權置喙。
: 但April在離婚前就得知懷孕的情事而刻意隱瞞不說,
: 以時間點和她事後坦言不諱的情形來算,
: 這孩子是屬於婚生子女,除非Jackson放棄監護權,
: 否則Jackson對孩子是有權利的。
: 而這又必須牽扯到,未出生的孩子是否能視為個體而有人權的問題上,
: 但就這點而言,
: 劇中的April的人設是虔誠的基督徒,也拒絕墮胎的行為,
: 因此她在最後與Jackson的爭吵中的言論和立場是明顯有問題的。
: 除非她突然放棄了自己的信仰,只把腹中的孩子視為一部分的器官而非生命,
: 否則她主張Jackson無權置喙的這點,本身就是矛盾的。
: 以兩人的人物設定來說,Jackson做出那樣的主張反而還比較合理。
Again, 我不知道在台灣
但在北美,母親本來就有決定腹中孩子命運的最大權力
不管今天April跟Jackson有沒有離婚,都不會改變這一點
如果今天April沒有要做出危害腹中孩子的行為
不管Jackson跟她有沒有婚姻關係,他都不能強制要求April做什麼
如果今天April要做出會危害腹中孩子的行為
就算你不是孩子的父親,也有權利可以“嘗試”阻止她
(例如,懷孕時喝酒,你可以上報…忘了哪個單位)
但即使如此,在北美還是偏向母親有如何對待“自己身體”的權利
不過如果你被認為是個unfit mother,孩子生下來後就有可能被帶走
總之
April 和Jackson有沒有離婚,都不會改變April才是最可以幫腹中孩子做決定的人
有差的是孩子生下來後,Jackson有沒有撫養權/監護權
基本上我們也可以看出,April並不是打算故意要隱瞞Jackson
她不是想要先辦離婚,好讓他沒有撫養權
相反的,她本來就有意讓Jackson be a part of the child’s life
(她也說了“孩子生下來後你才是父親”,表示她並不打算否認Jackson是爸爸的事實)
她會先離婚,一來如她所說,事情太多,心太亂
但從她之後的說法來看,我想也是因為她覺得
不管已沒有孩子,都已經改變不了Jackson不想跟她在一起的事實
既然這樣,乾脆就把這已經無可避免的事解決,之後再來談孩子的事
也許這樣反而可以更理性的談(因為不用擔心要不要因為孩子而在一起)
: 3.April
: 最後這段就屬於我比較私人的批評了。
: 我覺得這劇已經把April寫到不僅是個虔誠的基督徒了,
: 而是個自我錯亂的瘋女人。
: 除了上面我所說對於Jackson是否有權的自我矛盾外,
: 對她不願產檢一事我也無法認同。
: 產檢不僅是要檢查小孩是否本身有缺陷,還要檢查懷孕是否會對母體造成傷害,
: 多的是各種可能使孩子對母體造成危害(著床位置不正確之類的),
: GA裡又各種神乎其技,
: 就算出了些問題,靠兩位兒科神手都有可能用手術解決。
: 況且孩子本身有問題也不代表就一定是非引產不可的病,
: 劇中也出現過不少次要給胎兒藥好讓胎兒能順利成長的例子。
: (印象中有一個案例是胎兒肺部塌陷,後來靠胎內注射藥物讓胎兒能平安出生)
: 但April完全無視這些點,還主張自己靠祈禱就能保佑孩子平安出生,
: 假使孩子有些原本早期發現就能醫治好的病,
: 卻因為這樣而錯過治療黃金期最後出生就死了,
: April豈不是相當於親手殺死自己的小孩?
: 身為一個醫生,她理應對產檢有所認知才是,
: 卻把局面搞成這樣,還認為自己有信心、會禱告所以不用產檢,
: 真是令人忍不住想問問她,是否要考慮辭掉醫生改行當修女算了?
: 以往我都覺得April的人設是虔誠的基督徒,讓她成為GA中少數比較有操守的正常人(喂
: 但最近的劇情走向,
: 卻像是讓她拿著這層身分不斷地做些白目事,
: 就算是虔誠的信徒,也是可以有腦子的好嗎?
: 總覺得這劇情走向實在有點破格,讓我近期每次看到April的線都想快轉。
很多人不能理解April為什麼不做產檢,認為她這樣是在危害孩子
但不只是April,連Alex也說了,現在做根本沒有必要
事實是,現在有越來越多人不支持做某些產檢
超音波、羊膜穿刺…有越來越多研究指出,這些產檢方式對母體和胎兒可以造成的傷害
這些測試的好處和壞處各有所辯,在此不多說
我要說的是,做不做產檢,並不能拿來當一個母親有沒有理智的根據
一來,如果會危害到母體,那是母親自己的選擇,不是其他人的
二來,如果會危害到孩子 – 如同之前一些版友的推文
對April這種就算孩子有缺陷,也會給予同等的愛,好好照顧的母親
孩子有沒有缺陷,根本沒有必要還在肚子裡就知道
如果說~如果早點發現,就可以早點治療……
我只能說,大多數的基因缺陷或是胎兒畸形,都不是單靠吃藥什麼就可以治好的
相反的,如果是可以存活的病變,大多數的矯正與治療都是在出生後才做的
還在媽媽肚子裡就可以動手術吃藥就好的是少之又少,會以為很簡單是因為電視劇看多了
也因為如此,近年來才有針對某些產檢的反對聲浪
他們認為那是弊大於利,可以帶來的好處實在太少了,反而害處還比較多
而且產檢也不一定都準確
事實上我也有身邊朋友,產檢時的結果是異常的,醫生都建議墮掉
但他們堅持要生下來,結果生下了一個健康的女嬰
當然,有些低侵入性的產檢(eg. 妊娠期糖尿病)確實可以達到及早發現及早治療的效果
但也同某版友所說,April 只是現在不做產檢,沒有說他之後都不做
另外,我覺得很多人不能同意April不做產檢
是因為“孩子若有問題怎麼辦?”
我想對很多人是:孩子有問題 → 早點治療
但同前所說,若真的有什麼嚴重的基因缺陷或畸形,真的可以在母體內治好的是非常少的
以現實來說,做產檢最大的用意,不是為了胎兒,而是為了父母
是為了“早期檢查出胎兒有無缺陷,讓父母有機會決定要不要流掉”
我覺得April想避免的就是這類的狀況,而不是不想讓寶寶有問題的話可以早點治療
(再次重申,連Alex都說現在做根本就沒有必要
除非有考慮要流掉小孩,不然那麼早做檢查是要幹嘛?)
也許有些人認為,April這種無論寶寶怎樣都想生下來的想法很蠢
確實很多人知道自己的孩子是唐寶寶,或是有肢體上,器官上的缺陷,就會選擇流掉
因為“即使生下來也只是痛苦”“活著也沒意義”
但並不是每個人都這樣想的 - 而這樣想的人,通常都會被認為是“笨蛋”“自私”
“讓孩子活受罪,根本不配當父母”
可是,“活著是不是只有痛苦”或“活著有沒有意義”
又是誰可以決定的?
尼克・胡哲從生下來就沒有四肢,從小到大受到的欺壓不是你我可以想像
但他對這世界的正面影響超越許多四肢健全的人,有許多人受到他的鼓勵而改變人生
如果他的父母在知道他沒有四肢時,就決定把他流掉
現在那些受到他的鼓舞和幫助的人,也許都會是不同的命運
有一部電影很可惜在台灣沒有上映,叫做“The Drop Box”(不是線上空間的那個喔XD)
在說一名韓國牧師收養了四處而來的棄嬰,而大多的棄嬰都有智力和生理上的障礙
事實上,他自己的兒子就是無腦症
在看那部電影時,我一開始只覺得難過
因為我看到的是一群一輩子都只能靠別人照顧的孩子
他們沒辦法像一般人一樣過“有意義”的生活,生命中將有許多缺失
但是到後來我發現,在一個有愛的環境之下
他們的笑容比所謂的“一般人”都要純真、都要快樂
而我又是誰,怎麼有權利決定他們的生命有沒有“意義”?
如果我的生命在哪個人眼中是“不夠有意義的”
他是否也可以說,我一開始就沒有被生下來也是沒有關係的?
我是基督徒,我不支持墮胎,我相信神造每個人都有祂的用意
但我也不“反對”女性選擇墮胎,雖然我不支持,但我尊重她們的決定
我也不覺得選擇墮胎的女性都是自私的,事實上很多人都有她們的苦衷
受最大傷害的不是別人,就是她們
但我也希望人們也可以尊重那些“不管孩子是怎樣,都會愛他並照顧到底的”母親
他們的做法或許跟一般人不同,但他們並非一般人想的“笨蛋”或“自私”
而是因為太愛孩子才會這樣,而她們做那樣的決定所需的勇氣
除非是跟他們有過同樣的經驗,做過同樣的承諾的人
否則我想恐怕是很難以理解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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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了新集數底下版友們的推文後,
: 我個人有不少想法覺得應該和大家討論看看。
: 1.在劇情中公親變事主的Arizona
: 很多版友(以及本劇中Baily)批評Arizona的點
: 在於她私自透露April狀況給Jackson的行為違反了醫學倫理和觸犯法律(病人隱私權)。
: 我認為這樣的論述是有問題的。
: Arizona觸法&違反倫理的前提必須建立在她和April間有醫病關係上,
: 但April拒絕產檢也沒有任何就醫行為,
: 以關係而言,Arizona並不是April的醫生。 (April甚至不能算成任何人的病人。)
: 因此Baily以主任的身分斥責Arizona觸犯法律,這點是十分詭異的。
: (有點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的感覺。)
: Arizona最大的問題應該只有在越俎代庖,
: 以友人&知情者的身分在不顧April的反對下自行將懷孕的消息告訴Jackson。
: 因為倘若Arizona真的如Baily所言觸犯了聯邦法律,
: 那Arizona也不可能繼續待下去了,應該會即刻就被停職調查甚至開除才是,
: 但到劇末為止都沒看到有相關的處罰下來,
: 劇情某種程度上算是自我矛盾了。
對於這點,要看你怎麼定義 “就醫行為”和“醫患關係”
我不清楚台灣,但在北美
只要你是“醫生”,你有某人給你的醫療相關訊息
那你就有保密的責任
如果你不是醫生,透露別人的醫療訊息,最多只是不道德+白目
但若你是個醫生,透露別人的醫療訊息,那就是洩密
尤其Arizona一直要幫April“做產檢”, 那基本上,Az就已經是把自己當作“醫生”了
(如果只是以朋友身份,最多只能“建議去找人做產檢”而已)
不過不管怎樣,那都不是April氣Arizona的原因
: 2.Jackson對孩子是否有權利
: April主張兩人已經離婚,Jackson對腹中的孩子無權置喙。
: 但April在離婚前就得知懷孕的情事而刻意隱瞞不說,
: 以時間點和她事後坦言不諱的情形來算,
: 這孩子是屬於婚生子女,除非Jackson放棄監護權,
: 否則Jackson對孩子是有權利的。
: 而這又必須牽扯到,未出生的孩子是否能視為個體而有人權的問題上,
: 但就這點而言,
: 劇中的April的人設是虔誠的基督徒,也拒絕墮胎的行為,
: 因此她在最後與Jackson的爭吵中的言論和立場是明顯有問題的。
: 除非她突然放棄了自己的信仰,只把腹中的孩子視為一部分的器官而非生命,
: 否則她主張Jackson無權置喙的這點,本身就是矛盾的。
: 以兩人的人物設定來說,Jackson做出那樣的主張反而還比較合理。
Again, 我不知道在台灣
但在北美,母親本來就有決定腹中孩子命運的最大權力
不管今天April跟Jackson有沒有離婚,都不會改變這一點
如果今天April沒有要做出危害腹中孩子的行為
不管Jackson跟她有沒有婚姻關係,他都不能強制要求April做什麼
如果今天April要做出會危害腹中孩子的行為
就算你不是孩子的父親,也有權利可以“嘗試”阻止她
(例如,懷孕時喝酒,你可以上報…忘了哪個單位)
但即使如此,在北美還是偏向母親有如何對待“自己身體”的權利
不過如果你被認為是個unfit mother,孩子生下來後就有可能被帶走
總之
April 和Jackson有沒有離婚,都不會改變April才是最可以幫腹中孩子做決定的人
有差的是孩子生下來後,Jackson有沒有撫養權/監護權
基本上我們也可以看出,April並不是打算故意要隱瞞Jackson
她不是想要先辦離婚,好讓他沒有撫養權
相反的,她本來就有意讓Jackson be a part of the child’s life
(她也說了“孩子生下來後你才是父親”,表示她並不打算否認Jackson是爸爸的事實)
她會先離婚,一來如她所說,事情太多,心太亂
但從她之後的說法來看,我想也是因為她覺得
不管已沒有孩子,都已經改變不了Jackson不想跟她在一起的事實
既然這樣,乾脆就把這已經無可避免的事解決,之後再來談孩子的事
也許這樣反而可以更理性的談(因為不用擔心要不要因為孩子而在一起)
: 3.April
: 最後這段就屬於我比較私人的批評了。
: 我覺得這劇已經把April寫到不僅是個虔誠的基督徒了,
: 而是個自我錯亂的瘋女人。
: 除了上面我所說對於Jackson是否有權的自我矛盾外,
: 對她不願產檢一事我也無法認同。
: 產檢不僅是要檢查小孩是否本身有缺陷,還要檢查懷孕是否會對母體造成傷害,
: 多的是各種可能使孩子對母體造成危害(著床位置不正確之類的),
: GA裡又各種神乎其技,
: 就算出了些問題,靠兩位兒科神手都有可能用手術解決。
: 況且孩子本身有問題也不代表就一定是非引產不可的病,
: 劇中也出現過不少次要給胎兒藥好讓胎兒能順利成長的例子。
: (印象中有一個案例是胎兒肺部塌陷,後來靠胎內注射藥物讓胎兒能平安出生)
: 但April完全無視這些點,還主張自己靠祈禱就能保佑孩子平安出生,
: 假使孩子有些原本早期發現就能醫治好的病,
: 卻因為這樣而錯過治療黃金期最後出生就死了,
: April豈不是相當於親手殺死自己的小孩?
: 身為一個醫生,她理應對產檢有所認知才是,
: 卻把局面搞成這樣,還認為自己有信心、會禱告所以不用產檢,
: 真是令人忍不住想問問她,是否要考慮辭掉醫生改行當修女算了?
: 以往我都覺得April的人設是虔誠的基督徒,讓她成為GA中少數比較有操守的正常人(喂
: 但最近的劇情走向,
: 卻像是讓她拿著這層身分不斷地做些白目事,
: 就算是虔誠的信徒,也是可以有腦子的好嗎?
: 總覺得這劇情走向實在有點破格,讓我近期每次看到April的線都想快轉。
很多人不能理解April為什麼不做產檢,認為她這樣是在危害孩子
但不只是April,連Alex也說了,現在做根本沒有必要
事實是,現在有越來越多人不支持做某些產檢
超音波、羊膜穿刺…有越來越多研究指出,這些產檢方式對母體和胎兒可以造成的傷害
這些測試的好處和壞處各有所辯,在此不多說
我要說的是,做不做產檢,並不能拿來當一個母親有沒有理智的根據
一來,如果會危害到母體,那是母親自己的選擇,不是其他人的
二來,如果會危害到孩子 – 如同之前一些版友的推文
對April這種就算孩子有缺陷,也會給予同等的愛,好好照顧的母親
孩子有沒有缺陷,根本沒有必要還在肚子裡就知道
如果說~如果早點發現,就可以早點治療……
我只能說,大多數的基因缺陷或是胎兒畸形,都不是單靠吃藥什麼就可以治好的
相反的,如果是可以存活的病變,大多數的矯正與治療都是在出生後才做的
還在媽媽肚子裡就可以動手術吃藥就好的是少之又少,會以為很簡單是因為電視劇看多了
也因為如此,近年來才有針對某些產檢的反對聲浪
他們認為那是弊大於利,可以帶來的好處實在太少了,反而害處還比較多
而且產檢也不一定都準確
事實上我也有身邊朋友,產檢時的結果是異常的,醫生都建議墮掉
但他們堅持要生下來,結果生下了一個健康的女嬰
當然,有些低侵入性的產檢(eg. 妊娠期糖尿病)確實可以達到及早發現及早治療的效果
但也同某版友所說,April 只是現在不做產檢,沒有說他之後都不做
另外,我覺得很多人不能同意April不做產檢
是因為“孩子若有問題怎麼辦?”
我想對很多人是:孩子有問題 → 早點治療
但同前所說,若真的有什麼嚴重的基因缺陷或畸形,真的可以在母體內治好的是非常少的
以現實來說,做產檢最大的用意,不是為了胎兒,而是為了父母
是為了“早期檢查出胎兒有無缺陷,讓父母有機會決定要不要流掉”
我覺得April想避免的就是這類的狀況,而不是不想讓寶寶有問題的話可以早點治療
(再次重申,連Alex都說現在做根本就沒有必要
除非有考慮要流掉小孩,不然那麼早做檢查是要幹嘛?)
也許有些人認為,April這種無論寶寶怎樣都想生下來的想法很蠢
確實很多人知道自己的孩子是唐寶寶,或是有肢體上,器官上的缺陷,就會選擇流掉
因為“即使生下來也只是痛苦”“活著也沒意義”
但並不是每個人都這樣想的 - 而這樣想的人,通常都會被認為是“笨蛋”“自私”
“讓孩子活受罪,根本不配當父母”
可是,“活著是不是只有痛苦”或“活著有沒有意義”
又是誰可以決定的?
尼克・胡哲從生下來就沒有四肢,從小到大受到的欺壓不是你我可以想像
但他對這世界的正面影響超越許多四肢健全的人,有許多人受到他的鼓勵而改變人生
如果他的父母在知道他沒有四肢時,就決定把他流掉
現在那些受到他的鼓舞和幫助的人,也許都會是不同的命運
有一部電影很可惜在台灣沒有上映,叫做“The Drop Box”(不是線上空間的那個喔XD)
在說一名韓國牧師收養了四處而來的棄嬰,而大多的棄嬰都有智力和生理上的障礙
事實上,他自己的兒子就是無腦症
在看那部電影時,我一開始只覺得難過
因為我看到的是一群一輩子都只能靠別人照顧的孩子
他們沒辦法像一般人一樣過“有意義”的生活,生命中將有許多缺失
但是到後來我發現,在一個有愛的環境之下
他們的笑容比所謂的“一般人”都要純真、都要快樂
而我又是誰,怎麼有權利決定他們的生命有沒有“意義”?
如果我的生命在哪個人眼中是“不夠有意義的”
他是否也可以說,我一開始就沒有被生下來也是沒有關係的?
我是基督徒,我不支持墮胎,我相信神造每個人都有祂的用意
但我也不“反對”女性選擇墮胎,雖然我不支持,但我尊重她們的決定
我也不覺得選擇墮胎的女性都是自私的,事實上很多人都有她們的苦衷
受最大傷害的不是別人,就是她們
但我也希望人們也可以尊重那些“不管孩子是怎樣,都會愛他並照顧到底的”母親
他們的做法或許跟一般人不同,但他們並非一般人想的“笨蛋”或“自私”
而是因為太愛孩子才會這樣,而她們做那樣的決定所需的勇氣
除非是跟他們有過同樣的經驗,做過同樣的承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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