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一下事情始末
1. ELTA取得倫敦奧運台灣區總代理
(所有想在台灣地區播奧運的系統,請直接跟ELTA談)
2. 無線五台跟ELTA買下轉播權
(政府出資幫忙,雖然怪怪的,但也合情合理
因為類比無線已經關閉了,這邊應該是數位無線的轉播權?)
3. 有線電視透過必載條款,可以讓無線五台上架,所以也可以透過第四台看到轉播?
問題來了,這邊應該是指類比訊號?
所以類比的部分應該沒問題?
4. 如果是數位有線,各系統好像也想比照辦理?
直接讓無線台上架,而且是數位訊號
5. ELTA發現第4點應該是違法,並寄出律師信強調
ELTA並沒有授權"數位"有線轉播奧運,想轉播可以,請拿錢來談
6. 各系統以ELTA阻撓觀眾收看權益發出新聞稿??
7. 以下.... 事情發展中...
--
目前我的理解是這樣
不知道有沒有什麼地方要補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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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LTA取得倫敦奧運台灣區總代理
(所有想在台灣地區播奧運的系統,請直接跟ELTA談)
2. 無線五台跟ELTA買下轉播權
(政府出資幫忙,雖然怪怪的,但也合情合理
因為類比無線已經關閉了,這邊應該是數位無線的轉播權?)
3. 有線電視透過必載條款,可以讓無線五台上架,所以也可以透過第四台看到轉播?
問題來了,這邊應該是指類比訊號?
所以類比的部分應該沒問題?
4. 如果是數位有線,各系統好像也想比照辦理?
直接讓無線台上架,而且是數位訊號
5. ELTA發現第4點應該是違法,並寄出律師信強調
ELTA並沒有授權"數位"有線轉播奧運,想轉播可以,請拿錢來談
6. 各系統以ELTA阻撓觀眾收看權益發出新聞稿??
7. 以下.... 事情發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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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的理解是這樣
不知道有沒有什麼地方要補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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