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誤會的L大應該要po文道歉吧 - 中視

By Dora
at 2009-08-29T10:03
at 2009-08-29T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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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maii (被婀)》之銘言:
: ※ 引述《LitSky (回首向來蕭瑟處)》之銘言:
: : 本來是想等整件事情都清楚了 再一次po文講個清楚的
: : 但既然有版友這樣講了 我還是先簡單回應一下
: : 我女友的父親今天去港務局查證了
: : 目前得到的訊息是 閃亮的劇組借的是一樓的眷舍
: : ^^^^
: : 女友家在二樓 並不在被出借的範圍
會一開始就想到劇組
是因為我叫女友看的第一集晚上十一點半的重播裡
我跟女友都有看見一個鏡頭 那個鏡頭不是單純只拍一樓
二樓有入鏡 而且看起來是有被使用到的 (除非他們用電腦合成)
: : 另外 在港務局那裡 也沒有查到有其他劇組申請租借的情況
: : ^^^^^^^^^^^^^^^^^^^^^^^^^^^
: : 港務局目前給我們的說法是會正式向閃亮的劇組要求說明
: : 後續怎麼樣 目前也還不知道
: : 至於眷舍搬遷後的歸屬問題 我沒看到法條 也不清楚當時的狀況
: 應該沒有歸屬問題吧! 因為公家單位宿舍本來就歸公家所有~
: : 但是女友的說法是港務局當時雖要求他們搬離
: : 但有說正式拆房子之前 都還會個別通知原住戶 確認屋內的財物是否都移走
: : 所以有些搬不走的舊家俱 多出來的全新家電 才會仍然放在那裡
: 這是因為妳們不服政府的拆遷令才搬離該處但卻又把門鎖上?
沒有不服拆遷令 不然幹嘛要搬走
是港務局說真的動工前會再次確認屋內是否仍有財物需處理
所以東西放在原處應是港務局允許的 那有東西在屋內當然會鎖門
還有鄰居的神主牌沒請走 每天回去點香咧
大家可能以為那是遷出很久的眷舍 其實不是
最後一批搬出的大約是在二年前
而且你可以去看看新聞報導裡製作人的澄清
不只女友家有鎖門 其他被出借的一樓五間眷舍也有鎖門
而且那些眷舍有幾間已經空了十多年
: : 我們並不是隨便地把矛頭指向閃亮劇組 或是想抹黑想上新聞
: 但你們的確隨便地就把矛頭指向閃亮劇組~因為妳們沒有充足證據就直接爆料
: 況且去那邊拍戲的劇組也很多~ 不只閃亮劇組吧!
已經說了港務局那裡沒有其他劇組申請的紀錄
而且我們並沒有把全部的損壞都賴給閃亮劇組
失竊的財物當然可能是小偷所為
也可能有其他劇組搞破壞
但單就有家俱出現在劇組所申請拍攝的房屋內
難道不該把部分矛頭指向劇組嗎?
: : 是因為隔了一天 女友的媽媽回去看見自家的櫥櫃出現在斜對面的一樓裡
: : (剛才再次確認了 不只櫥櫃 還有其他家具 而那間房子是劇組有申借的)
: : 才會認為跟劇組有關
: : 當然 你要說也許是別人 在閃亮拍片結束後 才把那櫃子搬去的
: : 我也不能說完全不可能
: : 但是調查(或是你要說只是我們個人主觀的懷疑)一定還是得從閃亮的劇組開始
: : 我們沒有要找劇組麻煩 也沒真的要怎麼樣
: : 前面的新聞文的原po有說 應該要去找港務局
: : 目前港務局正在處理 我們也只能等結果出來
: : 我在八卦版的原文 並沒有言語不當或隨意謾罵的文字
: 是沒錯~ 但沒有證據就直接爆料 就算沒有謾罵 也對劇組造成一定傷害~
: (從噓推文就可以看出)
這個部分我確實不對 只有初步的懷疑就爆料的確是可議的
所幸查證至今 我po上網的內容的確有幾分可信度
否則我也早就刪文了
: : 我覺得很諷刺 偉忠哥製作光陰和閃亮 不就是為了那個年代留下些什麼嗎?
: : 但對女友來說 屬於她的那個年代卻被粗暴的毀壞了 爛攤在她面前
: : 所以我挺屬於她的傷心與憤怒
: 你一直強調不是針對劇組~但就你只是懷疑就認為是劇組所為,這樣不是更諷刺?
: : 至於大家質疑的時間問題
: : 我自己的時間感很差 回想往事時 通常都是靠著年級 才知道是幾年前
: : 當時po文時 只覺得好像是一段時間前聽女友談到拍片的事
: : 其實當時我就猜是閃亮 (那時我剛在youtube看完光陰 又有閃亮要拍的新聞)
: : 後來自己也忘了 才覺得大概是很久前的半年
: : 其實自己也不太確定 晚上向女友求證後 她說是幾個月前 沒有很久
: : 但那時文章已經po很久了 大家大概也知道文章一直修改會被網友酸
: 所以你怕會被酸就不修改? 這想法好奇怪
: 那被沒證據就被指控的劇組 心不是更酸~~
已經去修改了 原文被質疑的部分是 我說半年前聽女友說有人在那拍片
已經照各位版友的意思修改成向女友確認後的三個月了
見報前的當晚沒修改 是怕網友酸
隔天見報後不修改的原因是 改了好像更針對閃亮
我並不想這件事在網路上一直延燒 所以也不再去八卦版回應
改來這裡回應 當然 如果真的是我錯 我一定會去八卦版po道歉文 大家大可放心
不過 若是閃亮的劇組 辦事確有暇疵 大家是否也支持我把內容po去八卦版?
根據我們目前所掌握到的證據
閃亮的劇組並不如他們所講的那麼清白
因為港務局已在處理 這些部分就先不公開 以免多生事端
: : 想說反正也沒有真的要劇組怎麼樣 更沒打算對簿公堂之類的 就想說算了
: : 沒想到新聞就出來了 在這個版修正時間
: : 不是要追著劇組打 或是想怎麼樣 只是單純想更正一下
: : 既然不好在八卦版在改 就在這樣澄清一下
: 感覺像是在大巷不實指控,小巷澄清~
: 而且還是不懂為啥不好在八卦板改
: : 我知道po文上八卦版可能帶來的後果 也一直擔慮緊張著
: : 我沒什麼特別的情緒 跟女友父親一樣 反正都已經這樣了 也不能改變什麼
: : 所以當初po文 就只是當一則八卦讓網友知道
: : 沒想到一天就上了報
: : 現在既然港務局已經介入處理了 我跟大家一樣 就是靜待結果了
--
: ※ 引述《LitSky (回首向來蕭瑟處)》之銘言:
: : 本來是想等整件事情都清楚了 再一次po文講個清楚的
: : 但既然有版友這樣講了 我還是先簡單回應一下
: : 我女友的父親今天去港務局查證了
: : 目前得到的訊息是 閃亮的劇組借的是一樓的眷舍
: : ^^^^
: : 女友家在二樓 並不在被出借的範圍
會一開始就想到劇組
是因為我叫女友看的第一集晚上十一點半的重播裡
我跟女友都有看見一個鏡頭 那個鏡頭不是單純只拍一樓
二樓有入鏡 而且看起來是有被使用到的 (除非他們用電腦合成)
: : 另外 在港務局那裡 也沒有查到有其他劇組申請租借的情況
: : ^^^^^^^^^^^^^^^^^^^^^^^^^^^
: : 港務局目前給我們的說法是會正式向閃亮的劇組要求說明
: : 後續怎麼樣 目前也還不知道
: : 至於眷舍搬遷後的歸屬問題 我沒看到法條 也不清楚當時的狀況
: 應該沒有歸屬問題吧! 因為公家單位宿舍本來就歸公家所有~
: : 但是女友的說法是港務局當時雖要求他們搬離
: : 但有說正式拆房子之前 都還會個別通知原住戶 確認屋內的財物是否都移走
: : 所以有些搬不走的舊家俱 多出來的全新家電 才會仍然放在那裡
: 這是因為妳們不服政府的拆遷令才搬離該處但卻又把門鎖上?
沒有不服拆遷令 不然幹嘛要搬走
是港務局說真的動工前會再次確認屋內是否仍有財物需處理
所以東西放在原處應是港務局允許的 那有東西在屋內當然會鎖門
還有鄰居的神主牌沒請走 每天回去點香咧
大家可能以為那是遷出很久的眷舍 其實不是
最後一批搬出的大約是在二年前
而且你可以去看看新聞報導裡製作人的澄清
不只女友家有鎖門 其他被出借的一樓五間眷舍也有鎖門
而且那些眷舍有幾間已經空了十多年
: : 我們並不是隨便地把矛頭指向閃亮劇組 或是想抹黑想上新聞
: 但你們的確隨便地就把矛頭指向閃亮劇組~因為妳們沒有充足證據就直接爆料
: 況且去那邊拍戲的劇組也很多~ 不只閃亮劇組吧!
已經說了港務局那裡沒有其他劇組申請的紀錄
而且我們並沒有把全部的損壞都賴給閃亮劇組
失竊的財物當然可能是小偷所為
也可能有其他劇組搞破壞
但單就有家俱出現在劇組所申請拍攝的房屋內
難道不該把部分矛頭指向劇組嗎?
: : 是因為隔了一天 女友的媽媽回去看見自家的櫥櫃出現在斜對面的一樓裡
: : (剛才再次確認了 不只櫥櫃 還有其他家具 而那間房子是劇組有申借的)
: : 才會認為跟劇組有關
: : 當然 你要說也許是別人 在閃亮拍片結束後 才把那櫃子搬去的
: : 我也不能說完全不可能
: : 但是調查(或是你要說只是我們個人主觀的懷疑)一定還是得從閃亮的劇組開始
: : 我們沒有要找劇組麻煩 也沒真的要怎麼樣
: : 前面的新聞文的原po有說 應該要去找港務局
: : 目前港務局正在處理 我們也只能等結果出來
: : 我在八卦版的原文 並沒有言語不當或隨意謾罵的文字
: 是沒錯~ 但沒有證據就直接爆料 就算沒有謾罵 也對劇組造成一定傷害~
: (從噓推文就可以看出)
這個部分我確實不對 只有初步的懷疑就爆料的確是可議的
所幸查證至今 我po上網的內容的確有幾分可信度
否則我也早就刪文了
: : 我覺得很諷刺 偉忠哥製作光陰和閃亮 不就是為了那個年代留下些什麼嗎?
: : 但對女友來說 屬於她的那個年代卻被粗暴的毀壞了 爛攤在她面前
: : 所以我挺屬於她的傷心與憤怒
: 你一直強調不是針對劇組~但就你只是懷疑就認為是劇組所為,這樣不是更諷刺?
: : 至於大家質疑的時間問題
: : 我自己的時間感很差 回想往事時 通常都是靠著年級 才知道是幾年前
: : 當時po文時 只覺得好像是一段時間前聽女友談到拍片的事
: : 其實當時我就猜是閃亮 (那時我剛在youtube看完光陰 又有閃亮要拍的新聞)
: : 後來自己也忘了 才覺得大概是很久前的半年
: : 其實自己也不太確定 晚上向女友求證後 她說是幾個月前 沒有很久
: : 但那時文章已經po很久了 大家大概也知道文章一直修改會被網友酸
: 所以你怕會被酸就不修改? 這想法好奇怪
: 那被沒證據就被指控的劇組 心不是更酸~~
已經去修改了 原文被質疑的部分是 我說半年前聽女友說有人在那拍片
已經照各位版友的意思修改成向女友確認後的三個月了
見報前的當晚沒修改 是怕網友酸
隔天見報後不修改的原因是 改了好像更針對閃亮
我並不想這件事在網路上一直延燒 所以也不再去八卦版回應
改來這裡回應 當然 如果真的是我錯 我一定會去八卦版po道歉文 大家大可放心
不過 若是閃亮的劇組 辦事確有暇疵 大家是否也支持我把內容po去八卦版?
根據我們目前所掌握到的證據
閃亮的劇組並不如他們所講的那麼清白
因為港務局已在處理 這些部分就先不公開 以免多生事端
: : 想說反正也沒有真的要劇組怎麼樣 更沒打算對簿公堂之類的 就想說算了
: : 沒想到新聞就出來了 在這個版修正時間
: : 不是要追著劇組打 或是想怎麼樣 只是單純想更正一下
: : 既然不好在八卦版在改 就在這樣澄清一下
: 感覺像是在大巷不實指控,小巷澄清~
: 而且還是不懂為啥不好在八卦板改
: : 我知道po文上八卦版可能帶來的後果 也一直擔慮緊張著
: : 我沒什麼特別的情緒 跟女友父親一樣 反正都已經這樣了 也不能改變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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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orot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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