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與惡的距離-淺談王赦 - 臺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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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程序正義,
鄭捷之前的那些死刑犯,律師是怎麼做的大家知道嗎?

不斷的上訴再上訴,3審定讞了再搞個非常上訴,用盡所有的可能跟方法就是不斷的拖了又

搞到5,6,7,8審甚至十幾審
換做你是法官,是不是乾脆不判死刑
所以最後才會變成後來鄭捷那樣處刑後才會通知律師跟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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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Gary avatarGary2019-04-11
廢死派:要一直研究 研究到鄭捷死 才算有研究
Yedda avatarYedda2019-04-11
律師不會也不能直接上訴,一定都是當事人表示要上訴
Carol avatarCarol2019-04-15
呃其實一直都沒規定說必須處刑前通知家屬跟律師
Edith avatarEdith2019-04-18
我記得以前甚至有兇手想死,結果律師直接找家屬偽
造同意進行上訴的
Joseph avatarJoseph2019-04-19
廢死律師 濫用非常上訴 要怪誰?
Enid avatarEnid2019-04-21
你也說了,是找「家屬偽造」,所以律師本身是沒有可
能直接上訴的,另外我對於律師找家屬偽造這個說法保
持存疑,當事人拒絕上訴,家屬上訴不是不可能的,
不等於「偽造」
Gary avatarGary2019-04-26
既然家屬跟兇嫌其中有人同意就能上訴,那取得同意
很難嗎?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9-04-30
你的前提是律師「偽造」,但事實上律師偽造上訴沒意
義,偽造當事人或家屬的簽名有多容易被拆穿?偽造上
訴對律師的意義是什麼?一個審級幾萬的律師費嗎?
偽造文書以及偽造當事人的意願,隨便一個都可以讓
律師幹不下去,哪個律師吃撐了幹這種蠢事…
Poppy avatarPoppy2019-05-03
偽造文書一般民眾的罪刑都可以到十年 律師更不用說
Joe avatarJoe2019-05-08
一輩子都不用工作了 沒有人會幹這種蠢事+1 XD
Hedda avatarHedda2019-05-09
廢死是不認同國家有合法殺人的權力吧
David avatarDavid2019-05-12
死刑叫合法殺人?????? 我無言 除非是冤案否則
哪裡叫做合法殺人?
Elma avatarElma2019-05-14
我自己的想法是 要求程序正義可以 但被非所有死刑
都有問題 另外b大抱歉我並非針對你
Oscar avatarOscar2019-05-14
講那種違法偽造的特例 看到這種人就不用跟他討論了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9-05-19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9-05-21
回tt大,死刑確實是合法殺人,判死刑後,不會出現一
個聖光來處死犯人,執行的還是人,執行者也該當殺人
罪的要件,只是國家透過法令讓執行者的行為去阻卻違
Erin avatarErin2019-05-25
首先,死刑犯為什麼不可以上訴到底?你的觀念是寧可
錯殺,也不可放過?第二,所以你知道死刑的成本不亞
於終生監禁了吧?(在監獄一些生活費用須受刑人自行
支付)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9-05-26
從來沒在關心獄政刑事政策的人最愛抓著這點打
Iris avatarIris2019-05-26
另外,如果是合理討論,我不是很在意被針對XD
Delia avatarDelia2019-05-28
監獄其實一般的生活支出還是要受刑人自行處理
Agatha avatarAgatha2019-05-30
認真要說李曉明案的問題的話 罪證確鑿的絕對不只他
Daniel avatarDaniel2019-05-31
但政府卻只挑他先槍決 我不信前面五十幾個都沒有那
種罪證確鑿的死刑犯
Steve avatarSteve2019-06-01
這部也點出鄭案當初一個爭議 為何跳過前面其他死囚?
Donna avatarDonna2019-06-03
那為什麼罪證確鑿還能更十幾審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9-06-04
不如說為什麼不行?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9-06-06
你可以去找判決書看啊,資訊都是公開的
Yedda avatarYedda2019-06-07
我發覺很好玩,因為死刑很麻煩,所以法官沒精力仔
細搞,然後就有漏洞,然後罪犯跟律師用可以漏洞不
斷拖延,還可以把責任全推給司法人員
Belly avatarBelly2019-06-09
那才不是漏洞好嗎
Rae avatarRae2019-06-10
你不能因為自己不爽就不想讓人使用本來就有的救濟
管道啊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9-06-11
漏洞...好有趣的說法 XD
Mia avatarMia2019-06-13
而且什麼沒精力仔細搞,你是不是這輩子從來沒看過
判決書?
Dinah avatarDinah2019-06-15
講法官沒有精力仔細搞這種真的滿侮辱這個行業的
Callum avatarCallum2019-06-19
網路發言還是要多思考一下再寫較合適
Connor avatarConnor2019-06-24
判決書也應該寫成七歲智商能看懂
Irma avatarIrma2019-06-28
而且法官裁量權也好大,任何證據,法官說無效就無
效,不予採證就沒有證據力,譬如王景玉的精神鑑定
Mary avatarMary2019-06-29
回t大,扣掉可能因非常上訴而正在審理的案件,絕對
還有其他更早死刑定讞,但不法無平等性,雖然可能
不是很適合用在這,不過大概的意思差不多,而現實
生活中,死刑執行很大程度取決社會氛圍(嘆)
Yuri avatarYuri2019-06-30
難怪法界不願意判死,因為太麻煩,可是這樣真的好
嗎?
Ina avatarIna2019-07-03
請不要把影集上的法官當成現實好嗎?法官不採用證
據都是要有依據的,沒依據的不採用證據是可以作為上
訴理由的…
Kumar avatarKumar2019-07-05
加害者審來審去,受害者也要一直吊著,甚至還要不
斷出庭重溫苦痛,為的就是要毫無瑕疵的判一個刑
然後程序正義變成了受害者的無盡折磨
那是不是直接私刑正義比較好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9-07-08
樓上M大難道沒有意識到自己邏輯上的矛盾?正是因為
法官是人而人就是有可能會犯錯(在僵化的科層體系下
又更難推翻前審法官的判決),才更需要救濟管道的存
在啊。鄭性澤、蘇建和、徐自強,許多冤案都歷經更八
更九審才終於洗刷冤屈,在終於洗刷冤屈前,這些案
件不是都看起來「罪證確鑿」嗎?
Ursula avatarUrsula2019-07-12
我常在想,如果人類死光就不會再有受害者了
Yuri avatarYuri2019-07-13
私刑正義最後的結果就是誰力量大誰贏啊
你能24小時保護受害者嗎?
你都說好像了就代表你根本不瞭解案情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9-07-14
好像也不是洗刷冤屈吧!只是罪證被認為不夠力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9-07-19
你說不是洗刷冤屈,只是罪證不夠力,那麼這不就是審
判上的瑕疵?再前面說的,無瑕疵的判決不如私刑正義
,這些問題都是建立在當事人真的有罪,如果不是這
個前提,你說的通通都變成加害行為了…
Jacky avatarJacky2019-07-22
至少也先google好歹也可以知道法官怎麼判決的
電視看完是要思考的 而不是整盤端來幻想那是真的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9-07-26
有權利上訴為什麼不能上訴,而且法官又不是同一個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9-07-30
認真覺得不只媒體識讀,台灣法治教育也要加強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9-08-02
建議原PO去看S大提的鄭性澤、蘇建和、徐自強案
Jake avatarJake2019-08-06
就知道台灣的司法根本是個笑話
沒有任何物證 光憑有刑求疑慮的自白就可以判人死刑
Madame avatarMadame2019-08-07
能一直更審八成是再審吧,非常上訴是檢總職權,哪
那麼好心啦,至於有什麼原因請看刑訴420,責怪使用
體制手段救濟是哪招,體制內救濟手段每個人都能用
,不是可惡的人就不能用,也不是用了的律師就是不
對,一般人不用是不符合經濟,重刑犯則是基於人權
考量跟義務律師幫忙,就行刑謹慎謹慎再謹慎吧,然
後這是能剝奪跟親人見最後一面的正當理由嗎,大家
不都說情理法嗎
Connor avatarConnor2019-08-08
徐自強還不是自己的自白 是共同被告的自白
Hedy avatarHedy2019-08-11
假如反廢死的論述還停留在這種程度,很可悲
Emily avatarEmily2019-08-12
能更審,是因為最高法院發回,跟再審或非常上訴無
關唷
Kyle avatarKyle2019-08-16
法學素養0分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9-08-18
非常上訴好像是檢察總長同意才能提出
Liam avatarLiam2019-08-21
你在這做出了很誇張的指控欸「偽造」家屬同意...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9-08-24
一個審才多少錢?腦袋正常的律師也比較去偽造嗎?更
別說上訴也不一定能贏...
Susan avatarSusan2019-08-26
這就一般法學素養差的民眾的想當然耳啊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9-08-26
這就是與惡的目的之一 讓法律專業和鄉民做成一種有
Harry avatarHarry2019-08-31
效的溝通 不要輕易用情緒化語言 讓平民如我畏懼發言
Lydia avatarLydia2019-09-02
這個對話內容....
Erin avatarErin2019-09-02
ok了解,更審是講卡在二三審間三審認上訴有理由發
回重審高院判決才用什麼什麼「更」(字號)。定讞
後再審字號用聲再或再或是再更,非上用台非,所以
所以一般講更是講定讞前,定讞後就較少用更,但前
述再審其實也有更的使用,前面抱歉誤導QQ
Belly avatarBelly2019-09-05
其實我是傳播專業。樓主的問題其實不是是否為法律
Elvira avatarElvira2019-09-09
專門,而是在資訊透明公開的情況下,完全不去瞭解
某些事情的脈絡和內容,就憑藉自己的臆測來下結論
Faithe avatarFaithe2019-09-12
這種蔑視專業的態度實在讓我沒心情斟酌措辭
Olive avatarOlive2019-09-13
我都不知道那些人是真專業還是假專業
Olive avatarOlive2019-09-14
但台灣的專業本來就容易被各種因素影響偏差
導致專業變成專業者的專業濫用與專業傲慢
所以鄉民藐視司法人員藐視政治人物藐視各行各業,
雖不能說鄉民就是對的,
但也沒有資格就否定鄉民
Eden avatarEden2019-09-15
所以鄉民可以藐視專業,專業不能否定鄉民?
你的標準真是微妙哦。
Joe avatarJoe2019-09-17
你要嚴以待人就不要寬以律己啊。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9-09-18
專業從來就藐視鄉民好嗎?
每個專業都說著非專業能看懂每個字卻看不懂每一句
的語言,
看不懂就應該受欺負,交學費
不管對方怎麼做,就是不能質疑,甚至不能有自己的
看法,否則就是不尊重
Elma avatarElma2019-09-19
這就是台灣的專業
Donna avatarDonna2019-09-21
你有自己的看法前有真的去先瞭解你評論的東西嗎?
根本沒去認真了解就妄自評論有比較好?
Donna avatarDonna2019-09-24
沒有寬以待己的問題,互相而已
Freda avatarFreda2019-09-24
你不去了解就開始指謫本來就是不尊重啊
Lydia avatarLydia2019-09-25
這部劇真像照妖鏡XD
Ida avatarIda2019-09-27
嗯嗯,的確有些事情我了解的不夠,也說錯了什麼,
但有多少人能了解全部
你能完全瞭解每一件事情,然後才發言嗎?
尤其如果那不是你的專業
Lauren avatarLauren2019-09-27
不是專業不是更應該要去了解嗎~
所以你現在也學到了 最好完全了解後發言 不算晚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9-10-01
所以是哪一位律師偽造呢?
Lauren avatarLauren2019-10-04
你的問題在你提出某個論點被反駁後根本沒嘗試再
去瞭解
我當然不一定有辦法100%掌握非專業的東西
Madame avatarMadame2019-10-05
但我不會還是0%或不到50%的時候就跳出來指點
Hardy avatarHardy2019-10-07
很多時候,我也聽過一些事,看過一些事,我以為我
懂,所以我說
Ethan avatarEthan2019-10-10
如果你的聽過看過是來自媒體,那我勸你學著看到報導
後自己再去查法源或判決書
Jacob avatarJacob2019-10-11
有點像整天看民視的人在評論中國
或是整天看中天的人在評論台灣
Kelly avatarKelly2019-10-15
媒體報導不一定錯誤,但通常會為了給受眾看而做非常
多的精簡,而且一定,一定有預設立場
Kama avatarKama2019-10-15
甚至會為了點閱率,把一個正常的判決寫得很聳動
你說那裡面有錯誤訊息嗎?不見得,但那個用詞就是會
影響讀者的觀點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9-10-16
老實說判決文那些我真的看不下去耶
James avatarJames2019-10-16
那你上面那些發言是在搞笑?
Regina avatarRegina2019-10-16
並不是只有媒體才會評論案子的,也還是會有很多人
很多文章,會討論案子,並且用我看的懂的語言說給
我聽
換句話說,除了媒體,我也還有Google
Emma avatarEmma2019-10-20
M大,我以前是讀法律的,老實說我一直都很不喜歡傳
統法律人的書寫方式,真心覺得看不下去判決書很正常
XD 但其實還是有很多平易近人的方式可以讓你了解更
多,例如紀錄片〈徐自強的練習題〉以及衛城出版的
書〈1.368坪的等待〉,都是很值得看看的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9-10-27
這樣你還是透過一個會夾帶個人觀點的媒介在瞭解事
Enid avatarEnid2019-10-27
短版的紀錄片才半小時,都看了與惡何不順便一起看
看呢XD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9-11-01
情啊
Edith avatarEdith2019-11-01
自己說法官權力大,當然就要上訴救濟。然後又說救
濟耗費時間,鑽漏洞,真是矛盾
Lydia avatarLydia2019-11-06
只跟著KOL的意見走和跟著媒體走是差不多的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9-11-07
本來就很矛盾啊!就像你偏向加害者,那被害者就會
更痛苦
偏被害者,而強化司法權力,又容易造成冤獄
Thomas avatarThomas2019-11-11
怎樣都會有一邊更慘
而且最慘的是,既容易被冤枉成加害者,也容易變成
受害者的弱勢,不管你偏那邊,都可能會有人因此受
到額外的傷害
Cara avatarCara2019-11-13
王赦講的台詞都讓我只想翻白眼(也代表吳演的很好
啦)我只看到他不斷想維護加害者的人權,那受害者呢
?破碎的家庭沒有再完好的一天...
Andy avatarAndy2019-11-15
可是王赦並非作無罪辯護,而是讓加害者在受到應受的
Olive avatarOlive2019-11-19
刑責之餘,而有著平等的人權呀
Xanthe avatarXanthe2019-11-24
加害者有人權受害者也有 沒衝突
Adele avatarAdele2019-11-25
https://m.imgur.com/qz5WzDh
借用隔壁hemble大的圖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9-11-26
一規定是不能通知家屬的 也沒有理由通知律師
被行刑的人也是當天早上才知道的
Noah avatarNoah2019-11-29
而且 非常上訴的主要一個意義就是在避免冤獄
Kumar avatarKumar2019-12-02
現實中鄭的案子(劇中李的案子)都是現行且罪證確鑿
所以快速執行並沒有違反程序正義吧
Wallis avatarWallis2019-12-07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9-12-11
這個也同樣是hemble大提供的連結 是在鄭的事件之後
一位律師所寫的 跟劇中的李的事件多少有相關
Isla avatarIsla2019-12-12
這比較不是程序正義,比較是政治性死刑(獵巫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9-12-16
一直講被害人人權幹麼,維護加害人人權不一定跟損傷
Dinah avatarDinah2019-12-20
害被害人人權畫上等號吧,有些死刑很明顯就是為了社
會氛圍或是拉抬某些特定人物聲勢而行刑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9-12-21
即便符合程序,這樣的社會,真的能讓人安心嗎?
Hedwig avatarHedwig2019-12-25
判死刑的依法本來就要上訴,跟律師或當事人意願無關
他們放棄上訴檢察官也要職權上訴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9-12-29
精確點應該說職權移送,視為被告上訴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20-01-02
條文可以看刑事訴訟法第344條
所以說2樓說得對也不對,一般來說律師不會直接上訴
John avatarJohn2020-01-07
,要看被告意思,但是在死刑或無期徒刑的案子,縱使
被告自己不想上訴,也會視為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