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劇我們與惡的距離-淺談王赦 - 臺劇Skylar DavisLinda · 2019-04-08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所謂的程序正義, 鄭捷之前的那些死刑犯,律師是怎麼做的大家知道嗎? 不斷的上訴再上訴,3審定讞了再搞個非常上訴,用盡所有的可能跟方法就是不斷的拖了又 拖 搞到5,6,7,8審甚至十幾審 換做你是法官,是不是乾脆不判死刑 所以最後才會變成後來鄭捷那樣處刑後才會通知律師跟家屬 -- 臺劇All CommentsGary2019-04-11廢死派:要一直研究 研究到鄭捷死 才算有研究Yedda2019-04-11律師不會也不能直接上訴,一定都是當事人表示要上訴Carol2019-04-15呃其實一直都沒規定說必須處刑前通知家屬跟律師Edith2019-04-18我記得以前甚至有兇手想死,結果律師直接找家屬偽造同意進行上訴的Joseph2019-04-19廢死律師 濫用非常上訴 要怪誰?Enid2019-04-21你也說了,是找「家屬偽造」,所以律師本身是沒有可能直接上訴的,另外我對於律師找家屬偽造這個說法保持存疑,當事人拒絕上訴,家屬上訴不是不可能的,不等於「偽造」Gary2019-04-26既然家屬跟兇嫌其中有人同意就能上訴,那取得同意很難嗎?Sierra Rose2019-04-30你的前提是律師「偽造」,但事實上律師偽造上訴沒意義,偽造當事人或家屬的簽名有多容易被拆穿?偽造上訴對律師的意義是什麼?一個審級幾萬的律師費嗎?偽造文書以及偽造當事人的意願,隨便一個都可以讓律師幹不下去,哪個律師吃撐了幹這種蠢事…Poppy2019-05-03偽造文書一般民眾的罪刑都可以到十年 律師更不用說Joe2019-05-08一輩子都不用工作了 沒有人會幹這種蠢事+1 XDHedda2019-05-09廢死是不認同國家有合法殺人的權力吧David2019-05-12死刑叫合法殺人?????? 我無言 除非是冤案否則哪裡叫做合法殺人?Elma2019-05-14我自己的想法是 要求程序正義可以 但被非所有死刑都有問題 另外b大抱歉我並非針對你Oscar2019-05-14講那種違法偽造的特例 看到這種人就不用跟他討論了啦Anthony2019-05-19並Rebecca2019-05-21回tt大,死刑確實是合法殺人,判死刑後,不會出現一個聖光來處死犯人,執行的還是人,執行者也該當殺人罪的要件,只是國家透過法令讓執行者的行為去阻卻違法Erin2019-05-25首先,死刑犯為什麼不可以上訴到底?你的觀念是寧可錯殺,也不可放過?第二,所以你知道死刑的成本不亞於終生監禁了吧?(在監獄一些生活費用須受刑人自行支付)Franklin2019-05-26從來沒在關心獄政刑事政策的人最愛抓著這點打Iris2019-05-26另外,如果是合理討論,我不是很在意被針對XDDelia2019-05-28監獄其實一般的生活支出還是要受刑人自行處理Agatha2019-05-30認真要說李曉明案的問題的話 罪證確鑿的絕對不只他Daniel2019-05-31但政府卻只挑他先槍決 我不信前面五十幾個都沒有那種罪證確鑿的死刑犯Steve2019-06-01這部也點出鄭案當初一個爭議 為何跳過前面其他死囚?Donna2019-06-03那為什麼罪證確鑿還能更十幾審Quintina2019-06-04不如說為什麼不行?Odelette2019-06-06你可以去找判決書看啊,資訊都是公開的Yedda2019-06-07我發覺很好玩,因為死刑很麻煩,所以法官沒精力仔細搞,然後就有漏洞,然後罪犯跟律師用可以漏洞不斷拖延,還可以把責任全推給司法人員Belly2019-06-09那才不是漏洞好嗎Rae2019-06-10你不能因為自己不爽就不想讓人使用本來就有的救濟管道啊Hamiltion2019-06-11漏洞...好有趣的說法 XDMia2019-06-13而且什麼沒精力仔細搞,你是不是這輩子從來沒看過判決書?Dinah2019-06-15講法官沒有精力仔細搞這種真的滿侮辱這個行業的Callum2019-06-19網路發言還是要多思考一下再寫較合適Connor2019-06-24判決書也應該寫成七歲智商能看懂Irma2019-06-28而且法官裁量權也好大,任何證據,法官說無效就無效,不予採證就沒有證據力,譬如王景玉的精神鑑定Mary2019-06-29回t大,扣掉可能因非常上訴而正在審理的案件,絕對還有其他更早死刑定讞,但不法無平等性,雖然可能不是很適合用在這,不過大概的意思差不多,而現實生活中,死刑執行很大程度取決社會氛圍(嘆)Yuri2019-06-30難怪法界不願意判死,因為太麻煩,可是這樣真的好嗎?Ina2019-07-03請不要把影集上的法官當成現實好嗎?法官不採用證據都是要有依據的,沒依據的不採用證據是可以作為上訴理由的…Kumar2019-07-05加害者審來審去,受害者也要一直吊著,甚至還要不斷出庭重溫苦痛,為的就是要毫無瑕疵的判一個刑然後程序正義變成了受害者的無盡折磨那是不是直接私刑正義比較好Christine2019-07-08樓上M大難道沒有意識到自己邏輯上的矛盾?正是因為法官是人而人就是有可能會犯錯(在僵化的科層體系下又更難推翻前審法官的判決),才更需要救濟管道的存在啊。鄭性澤、蘇建和、徐自強,許多冤案都歷經更八更九審才終於洗刷冤屈,在終於洗刷冤屈前,這些案件不是都看起來「罪證確鑿」嗎?Ursula2019-07-12我常在想,如果人類死光就不會再有受害者了Yuri2019-07-13私刑正義最後的結果就是誰力量大誰贏啊你能24小時保護受害者嗎?你都說好像了就代表你根本不瞭解案情Todd Johnson2019-07-14好像也不是洗刷冤屈吧!只是罪證被認為不夠力Barb Cronin2019-07-19你說不是洗刷冤屈,只是罪證不夠力,那麼這不就是審判上的瑕疵?再前面說的,無瑕疵的判決不如私刑正義,這些問題都是建立在當事人真的有罪,如果不是這個前提,你說的通通都變成加害行為了…Jacky2019-07-22至少也先google好歹也可以知道法官怎麼判決的電視看完是要思考的 而不是整盤端來幻想那是真的Caroline2019-07-26有權利上訴為什麼不能上訴,而且法官又不是同一個Skylar DavisLinda2019-07-30認真覺得不只媒體識讀,台灣法治教育也要加強Sierra Rose2019-08-02建議原PO去看S大提的鄭性澤、蘇建和、徐自強案Jake2019-08-06就知道台灣的司法根本是個笑話沒有任何物證 光憑有刑求疑慮的自白就可以判人死刑Madame2019-08-07能一直更審八成是再審吧,非常上訴是檢總職權,哪那麼好心啦,至於有什麼原因請看刑訴420,責怪使用體制手段救濟是哪招,體制內救濟手段每個人都能用,不是可惡的人就不能用,也不是用了的律師就是不對,一般人不用是不符合經濟,重刑犯則是基於人權考量跟義務律師幫忙,就行刑謹慎謹慎再謹慎吧,然後這是能剝奪跟親人見最後一面的正當理由嗎,大家不都說情理法嗎Connor2019-08-08徐自強還不是自己的自白 是共同被告的自白Hedy2019-08-11假如反廢死的論述還停留在這種程度,很可悲Emily2019-08-12能更審,是因為最高法院發回,跟再審或非常上訴無關唷Kyle2019-08-16法學素養0分Candice2019-08-18非常上訴好像是檢察總長同意才能提出Liam2019-08-21你在這做出了很誇張的指控欸「偽造」家屬同意...Frederic2019-08-24一個審才多少錢?腦袋正常的律師也比較去偽造嗎?更別說上訴也不一定能贏...Susan2019-08-26這就一般法學素養差的民眾的想當然耳啊Franklin2019-08-26這就是與惡的目的之一 讓法律專業和鄉民做成一種有Harry2019-08-31效的溝通 不要輕易用情緒化語言 讓平民如我畏懼發言Lydia2019-09-02這個對話內容....Erin2019-09-02ok了解,更審是講卡在二三審間三審認上訴有理由發回重審高院判決才用什麼什麼「更」(字號)。定讞後再審字號用聲再或再或是再更,非上用台非,所以所以一般講更是講定讞前,定讞後就較少用更,但前述再審其實也有更的使用,前面抱歉誤導QQBelly2019-09-05其實我是傳播專業。樓主的問題其實不是是否為法律Elvira2019-09-09專門,而是在資訊透明公開的情況下,完全不去瞭解某些事情的脈絡和內容,就憑藉自己的臆測來下結論Faithe2019-09-12這種蔑視專業的態度實在讓我沒心情斟酌措辭Olive2019-09-13我都不知道那些人是真專業還是假專業Olive2019-09-14但台灣的專業本來就容易被各種因素影響偏差導致專業變成專業者的專業濫用與專業傲慢所以鄉民藐視司法人員藐視政治人物藐視各行各業,雖不能說鄉民就是對的,但也沒有資格就否定鄉民Eden2019-09-15所以鄉民可以藐視專業,專業不能否定鄉民?你的標準真是微妙哦。Joe2019-09-17你要嚴以待人就不要寬以律己啊。Skylar DavisLinda2019-09-18專業從來就藐視鄉民好嗎?每個專業都說著非專業能看懂每個字卻看不懂每一句的語言,看不懂就應該受欺負,交學費不管對方怎麼做,就是不能質疑,甚至不能有自己的看法,否則就是不尊重Elma2019-09-19這就是台灣的專業Donna2019-09-21你有自己的看法前有真的去先瞭解你評論的東西嗎?根本沒去認真了解就妄自評論有比較好?Donna2019-09-24沒有寬以待己的問題,互相而已Freda2019-09-24你不去了解就開始指謫本來就是不尊重啊Lydia2019-09-25這部劇真像照妖鏡XDIda2019-09-27嗯嗯,的確有些事情我了解的不夠,也說錯了什麼,但有多少人能了解全部你能完全瞭解每一件事情,然後才發言嗎?尤其如果那不是你的專業Lauren2019-09-27不是專業不是更應該要去了解嗎~所以你現在也學到了 最好完全了解後發言 不算晚Victoria2019-10-01所以是哪一位律師偽造呢?Lauren2019-10-04你的問題在你提出某個論點被反駁後根本沒嘗試再去瞭解我當然不一定有辦法100%掌握非專業的東西Madame2019-10-05但我不會還是0%或不到50%的時候就跳出來指點Hardy2019-10-07很多時候,我也聽過一些事,看過一些事,我以為我懂,所以我說Ethan2019-10-10如果你的聽過看過是來自媒體,那我勸你學著看到報導後自己再去查法源或判決書Jacob2019-10-11有點像整天看民視的人在評論中國或是整天看中天的人在評論台灣Kelly2019-10-15媒體報導不一定錯誤,但通常會為了給受眾看而做非常多的精簡,而且一定,一定有預設立場Kama2019-10-15甚至會為了點閱率,把一個正常的判決寫得很聳動你說那裡面有錯誤訊息嗎?不見得,但那個用詞就是會影響讀者的觀點Audriana2019-10-16老實說判決文那些我真的看不下去耶James2019-10-16那你上面那些發言是在搞笑?Regina2019-10-16並不是只有媒體才會評論案子的,也還是會有很多人很多文章,會討論案子,並且用我看的懂的語言說給我聽換句話說,除了媒體,我也還有GoogleEmma2019-10-20M大,我以前是讀法律的,老實說我一直都很不喜歡傳統法律人的書寫方式,真心覺得看不下去判決書很正常XD 但其實還是有很多平易近人的方式可以讓你了解更多,例如紀錄片〈徐自強的練習題〉以及衛城出版的書〈1.368坪的等待〉,都是很值得看看的David2019-10-23https://youtu.be/B_dch_Ioyp0Audriana2019-10-27這樣你還是透過一個會夾帶個人觀點的媒介在瞭解事Enid2019-10-27短版的紀錄片才半小時,都看了與惡何不順便一起看看呢XDElizabeth2019-11-01情啊Edith2019-11-01自己說法官權力大,當然就要上訴救濟。然後又說救濟耗費時間,鑽漏洞,真是矛盾Lydia2019-11-06只跟著KOL的意見走和跟著媒體走是差不多的Edward Lewis2019-11-07本來就很矛盾啊!就像你偏向加害者,那被害者就會更痛苦偏被害者,而強化司法權力,又容易造成冤獄Thomas2019-11-11怎樣都會有一邊更慘而且最慘的是,既容易被冤枉成加害者,也容易變成受害者的弱勢,不管你偏那邊,都可能會有人因此受到額外的傷害Cara2019-11-13王赦講的台詞都讓我只想翻白眼(也代表吳演的很好啦)我只看到他不斷想維護加害者的人權,那受害者呢?破碎的家庭沒有再完好的一天...Andy2019-11-15可是王赦並非作無罪辯護,而是讓加害者在受到應受的Olive2019-11-19刑責之餘,而有著平等的人權呀Xanthe2019-11-24加害者有人權受害者也有 沒衝突Adele2019-11-25https://m.imgur.com/qz5WzDh借用隔壁hemble大的圖Anthony2019-11-26一規定是不能通知家屬的 也沒有理由通知律師被行刑的人也是當天早上才知道的Noah2019-11-29而且 非常上訴的主要一個意義就是在避免冤獄Kumar2019-12-02現實中鄭的案子(劇中李的案子)都是現行且罪證確鑿所以快速執行並沒有違反程序正義吧Wallis2019-12-07http://bit.ly/2KjtUQeVanessa2019-12-11這個也同樣是hemble大提供的連結 是在鄭的事件之後一位律師所寫的 跟劇中的李的事件多少有相關Isla2019-12-12這比較不是程序正義,比較是政治性死刑(獵巫Charlotte2019-12-16一直講被害人人權幹麼,維護加害人人權不一定跟損傷Dinah2019-12-20害被害人人權畫上等號吧,有些死刑很明顯就是為了社會氛圍或是拉抬某些特定人物聲勢而行刑Gilbert2019-12-21即便符合程序,這樣的社會,真的能讓人安心嗎?Hedwig2019-12-25判死刑的依法本來就要上訴,跟律師或當事人意願無關他們放棄上訴檢察官也要職權上訴Rosalind2019-12-29精確點應該說職權移送,視為被告上訴Margaret2020-01-02條文可以看刑事訴訟法第344條所以說2樓說得對也不對,一般來說律師不會直接上訴John2020-01-07,要看被告意思,但是在死刑或無期徒刑的案子,縱使被告自己不想上訴,也會視為提起上訴Rel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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