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MOD火續燒,台灣互動轟:中華電打壓特定頻道營運商
近日中華電(2412)MOD套餐縮水事件越演越烈,頻道營運商台灣互動電視今砲火猛烈,直
指中華電並不是「建議」頻道商,而是「強制」頻道商一律要遵從,且更表示中華電所言
的MOD的錢多被頻道商賺走了,明顯和事實有出入,看來這場MOD和頻道營運商的戰火,恐
沒這麼快平息。
台灣互動電視表示,中華電信所指出的,MOD的錢多被頻道商賺走了,導致中華電信MOD大
虧損,事實上,消費者每月付了光纖上網費約700元+MOD平台費89元+頻道節目費,其中「
上網費」和「平台費」100%都是中華電收的,頻道節目費由中華電替頻道商代收,並向頻
道商收取20%作為上架費,其實,中華電信每年淨利400多億。
台灣互動電視進一步表示,中華電所指出的「斷訊是因為台灣互動電視(以下稱「台互」)
沒有簽約,為了避免違反著作權法和相關法規,所以無法在套餐播出」,但事實上,台互
已經簽了44個頻道的上下架契約,也在6月初就把延長套餐播出至今年12月31日的合約,
台互都已經提供了「同意所屬於家庭豪華餐中之頻道自106年7月1日仍繼續於家庭豪華餐
中播出」的同意書,並沒有違反著作權法和相關法規的問題。
針對中華電說「為了MOD的健全發展,建議豪華頻道商依收視率分帳」,但台灣互動電視
抨擊指出,中華電要求所有頻道都按照他們提供的收視率數據來分帳,這些收視率數據並
沒有公正第三方的檢驗,且中華電並不是「建議」頻道商,而是「強制」頻道商一律要遵
從,否則就趕出套餐。
台灣互動電視強調,中華電是政府掌控的國營事業,依照法律規定,MOD必須是「開放平
台」,因此中華電強力介入,制定「套餐內」的遊戲規則,既不合理,更加「不合法」。
針對台灣互動要求所代理頻道,在中華電MOD「家庭豪華餐」恢復播出等事項,中華電表
示,依現行MOD營業規章規定,「家庭豪華餐」等套餐係由頻道營運商合意組成後,再由
中華電於MOD播出,如要恢復播出,需要取得「家庭豪華餐」之全體頻道營運商同意,並
確立法律及契約關係,中華電無權單方面恢復上述頻道播出。
(時報資訊)
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705005019-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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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華電(2412)MOD套餐縮水事件越演越烈,頻道營運商台灣互動電視今砲火猛烈,直
指中華電並不是「建議」頻道商,而是「強制」頻道商一律要遵從,且更表示中華電所言
的MOD的錢多被頻道商賺走了,明顯和事實有出入,看來這場MOD和頻道營運商的戰火,恐
沒這麼快平息。
台灣互動電視表示,中華電信所指出的,MOD的錢多被頻道商賺走了,導致中華電信MOD大
虧損,事實上,消費者每月付了光纖上網費約700元+MOD平台費89元+頻道節目費,其中「
上網費」和「平台費」100%都是中華電收的,頻道節目費由中華電替頻道商代收,並向頻
道商收取20%作為上架費,其實,中華電信每年淨利400多億。
台灣互動電視進一步表示,中華電所指出的「斷訊是因為台灣互動電視(以下稱「台互」)
沒有簽約,為了避免違反著作權法和相關法規,所以無法在套餐播出」,但事實上,台互
已經簽了44個頻道的上下架契約,也在6月初就把延長套餐播出至今年12月31日的合約,
台互都已經提供了「同意所屬於家庭豪華餐中之頻道自106年7月1日仍繼續於家庭豪華餐
中播出」的同意書,並沒有違反著作權法和相關法規的問題。
針對中華電說「為了MOD的健全發展,建議豪華頻道商依收視率分帳」,但台灣互動電視
抨擊指出,中華電要求所有頻道都按照他們提供的收視率數據來分帳,這些收視率數據並
沒有公正第三方的檢驗,且中華電並不是「建議」頻道商,而是「強制」頻道商一律要遵
從,否則就趕出套餐。
台灣互動電視強調,中華電是政府掌控的國營事業,依照法律規定,MOD必須是「開放平
台」,因此中華電強力介入,制定「套餐內」的遊戲規則,既不合理,更加「不合法」。
針對台灣互動要求所代理頻道,在中華電MOD「家庭豪華餐」恢復播出等事項,中華電表
示,依現行MOD營業規章規定,「家庭豪華餐」等套餐係由頻道營運商合意組成後,再由
中華電於MOD播出,如要恢復播出,需要取得「家庭豪華餐」之全體頻道營運商同意,並
確立法律及契約關係,中華電無權單方面恢復上述頻道播出。
(時報資訊)
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705005019-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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