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煩板主更改其他被警告引戰的判決 - 臺劇

By Christine
at 2010-06-03T11:16
at 2010-06-03T11:16
Table of Contents
要求公平的前提是,你真的也沒有違反版規
但請看看我原本的公告內,你被記的警告推文
請你自己跟不了解為何這樣推會被記警告的板友自行到精華區翻【z-15-20-1】底下的推文
前後推文都在在顯示你已經在諷刺、調侃該原PO,意味非常明顯
若你還是覺得不服,那請你到組務去申訴。 (我會很樂意去組務解釋)
如果申訴的結果,站方認為你這幾句推文沒有諷刺的意思,OK那我就撤回警告
但相反的,如果站方也認為你這兩句推文含有諷刺、調侃該原PO之意味,駁回你的申訴
那我就把你這篇文章劣退且視為這篇是來亂的,送你進水桶
(mindy201那兩句推文之所以改判,是因為那兩句話明顯說法不當,但確實沒有引戰。
既然沒有引戰,就沒有違反版規,又何來警告之有? 但你這兩句推文明顯已違規。
你這案例根本不能拿來跟mindy201那案例相提並論,
詳細改判內容請看第#1C1eUuMs篇公告,在此不再贅述。)
我也說了很多次,若是 你 或是 還有其他板友
還一直認為說那句 『 XXX的新戲都集中在專版討論也不錯,集中資源 』是對的,
那我只能很遺憾的告訴你,你根本沒看#1C1Zd3i7與#1C1eUuMs這兩篇文章及其推文
強調N次了,現在強調最後一次:
這句話明顯說法不當,是錯的說法! (是錯的 是錯的 是錯的) 要說幾次才懂?
若是你或其他板友還堅持以後用這句錯誤的話來推(發表)在其他文章內容,
那就不再只是勸告了,因為已公告這樣用法不當,而還有人堅持要使用,就變蓄意引戰了!
我覺得有些板友很有趣,當我站在他們立場的時候,就說尊重版主的決定
當他們覺得我不站在他們立場去想時,就有了這篇原PO的文章及其底下一開始的推文。
如此行為看來,是真的尊重版主決定嗎?
如果真的有看懂我的公告,就不會有原PO這篇文章了
【這是最後一次回覆,該說的都說的非常明白了,再說最後一次~若不服,請到組務申訴;
兩種申訴結果的處理方式,我也都在本篇回覆前面說了。】
以上
另,本篇會鎖文,有任何不滿請到組務去申訴
我只是小小小板的版主,無法做到讓檢舉&被檢舉方都滿意的結果 謝謝。
※ 引述《teresa55 (Sindy)》之銘言:
: 既然判決可以更改 為公平起見
: 過去任何引戰的警告 如果和下列更改mi大警告判決有相同的情形
: 都應更改警告判決 (包括在下的判決)。 謝謝!!
: 更改引戰警告理由:
: 1)語意雖然有造成部分板友的誤解,但"沒有引戰"。
^^^^^^^^^^^^^^^^^^^^^^^^^^^^^^^^^^^^^^^^^^^^^^^^^
你自己去看推文,都吵成那樣 叫沒有戰起來?
: 2)造成部份板友不悅/不舒服 但並沒有真的戰起來
^^^^^^^^^^^^^^^^^^^^^^^^^^^^^^^^^^^^^^^^^^^^^^^^^ 同上
: 3)語意不清造成他人不悅 但並無戰意
^^^^^^^^^^^^^^^^^^^^^^^^^^^^^^^^^^^^^ 並無語意不清,非常明顯就是在引戰!
--
但請看看我原本的公告內,你被記的警告推文
→ teresa55:一點也看不出是潛水多時的 還會修推文耶!!! 06/01 12:10
→ teresa55:咦。我贊美原PO。為什麼各位大大要過度延伸揣測呢?哭哭06/01 12:19
請你自己跟不了解為何這樣推會被記警告的板友自行到精華區翻【z-15-20-1】底下的推文
前後推文都在在顯示你已經在諷刺、調侃該原PO,意味非常明顯
若你還是覺得不服,那請你到組務去申訴。 (我會很樂意去組務解釋)
如果申訴的結果,站方認為你這幾句推文沒有諷刺的意思,OK那我就撤回警告
但相反的,如果站方也認為你這兩句推文含有諷刺、調侃該原PO之意味,駁回你的申訴
那我就把你這篇文章劣退且視為這篇是來亂的,送你進水桶
(mindy201那兩句推文之所以改判,是因為那兩句話明顯說法不當,但確實沒有引戰。
既然沒有引戰,就沒有違反版規,又何來警告之有? 但你這兩句推文明顯已違規。
你這案例根本不能拿來跟mindy201那案例相提並論,
詳細改判內容請看第#1C1eUuMs篇公告,在此不再贅述。)
我也說了很多次,若是 你 或是 還有其他板友
還一直認為說那句 『 XXX的新戲都集中在專版討論也不錯,集中資源 』是對的,
那我只能很遺憾的告訴你,你根本沒看#1C1Zd3i7與#1C1eUuMs這兩篇文章及其推文
強調N次了,現在強調最後一次:
這句話明顯說法不當,是錯的說法! (是錯的 是錯的 是錯的) 要說幾次才懂?
若是你或其他板友還堅持以後用這句錯誤的話來推(發表)在其他文章內容,
那就不再只是勸告了,因為已公告這樣用法不當,而還有人堅持要使用,就變蓄意引戰了!
我覺得有些板友很有趣,當我站在他們立場的時候,就說尊重版主的決定
當他們覺得我不站在他們立場去想時,就有了這篇原PO的文章及其底下一開始的推文。
如此行為看來,是真的尊重版主決定嗎?
如果真的有看懂我的公告,就不會有原PO這篇文章了
【這是最後一次回覆,該說的都說的非常明白了,再說最後一次~若不服,請到組務申訴;
兩種申訴結果的處理方式,我也都在本篇回覆前面說了。】
以上
另,本篇會鎖文,有任何不滿請到組務去申訴
我只是小小小板的版主,無法做到讓檢舉&被檢舉方都滿意的結果 謝謝。
※ 引述《teresa55 (Sindy)》之銘言:
: 既然判決可以更改 為公平起見
: 過去任何引戰的警告 如果和下列更改mi大警告判決有相同的情形
: 都應更改警告判決 (包括在下的判決)。 謝謝!!
: 更改引戰警告理由:
: 1)語意雖然有造成部分板友的誤解,但"沒有引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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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去看推文,都吵成那樣 叫沒有戰起來?
: 2)造成部份板友不悅/不舒服 但並沒有真的戰起來
^^^^^^^^^^^^^^^^^^^^^^^^^^^^^^^^^^^^^^^^^^^^^^^^^ 同上
: 3)語意不清造成他人不悅 但並無戰意
^^^^^^^^^^^^^^^^^^^^^^^^^^^^^^^^^^^^^ 並無語意不清,非常明顯就是在引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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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劇
All Comments

By Belly
at 2010-06-06T21:25
at 2010-06-06T21:25

By Edith
at 2010-06-10T15:02
at 2010-06-10T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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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0-06-03T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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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William
at 2010-06-02T19:00
at 2010-06-02T19:00
嗚~愛情來的太快就像龍捲風~

By Frederica
at 2010-06-02T13:54
at 2010-06-02T13:54
大家一起來定義何謂引戰吧

By Ophelia
at 2010-06-02T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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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下一站幸福(人物與情節之不可分)

By Elvira
at 2010-06-02T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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